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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內蒙古包頭市審計局直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人才引進公告

#事業單位# 導語2021年內蒙古包頭市審計局直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人才引進公告已發布,郵箱報名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24:00, 考 網現將招聘公告原文發布如下:

 為進壹步優化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相關規定,經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同意,決定就空缺崗位進行人才引進。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壹、引才數量及崗位

 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名。

 二、引才對象

 壹流學科建設高校中壹流建設學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壹流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應學位及以上。

 三、引才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四)取得與報名專業壹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需要同時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對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見附件1)。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七)發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3年12月13日及以後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2月13日及以後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5歲(1976年12月13日及以後出生)。

 (八)在職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核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的同意參與人才引進證明。證明須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並加蓋單位公章。報考人員隱瞞工作經歷或現工作單位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列入本次引進範圍:

 1.在讀的全國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及第二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3.包頭市內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及從包頭市內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聘)未滿6個月的人員;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5.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錄用後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6條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引才程序

 人才引進嚴格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手續辦理等程序進行。

 (壹)發布公告。通過包頭黨建()、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市審計局()、“包頭審計”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組織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只允許使用1個專業報名,並提供以下材料:

 1.《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和本人簽字的紙質版掃描件(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掃描件。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含本科階段及研究生階段),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掃描件。

 4.近期藍底壹寸照片電子版(面試時攜帶3張)。

 網上報名時間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31日24:00止。報名人員將上述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和掃描件壓縮至壹個文件包(命名為:姓名+報名材料)發送至btsjjrsk@163.com,並電話聯系0472-5171983進行確認。

 (三)資格審查。由引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網上報名材料審查合格後,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在面試前進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進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或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壹經查實,將取消引才資格,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個人承擔。人才引進計劃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比例不低於1:3,對緊缺急需且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經請示市人才辦批準同意後,可調整比例組織開展面試。

 (四)面試。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組織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並列,組織加試。面試全程錄像,音像資料永久保存。面試組對面試結果出具書面意見。面試結果將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和其他事宜將通過“包頭市審計局”、“包頭審計”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與考察。體檢、考察工作由引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體檢醫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規定及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規定和要求,根據招聘崗位的條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各方面表現,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形成考察結果報告。考生應在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檔案重點審核三齡兩歷壹身份,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錄用資格。

 因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中途放棄,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照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進行等額替補(成績並列的加試)。體檢和考察環節分別只遞補壹次。

 (六)公示。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經引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提交黨組會議研究確定為擬引進高層次人才對象,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手續辦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和市委編辦審核同意後辦理人事、編制手續。

 局屬事業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引進人才服務期不少於5年。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壹般不超過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壹)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手續辦理等引才程序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引才資格。引才工作遵守誠信原則,報名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工作紀律的,壹律取消引才資格。

 (二)按照《中***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要求,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參與引才工作。

 (三)根據《包頭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1〕13號)和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才引進各環節工作安全。

 (四)報名人員需保持報名時填寫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1.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崗位表

 2.包頭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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