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整頓超時超量廣告播放,違規廣告會帶來哪些影響?
第壹,破壞了廣告的真實性這壹根本基礎,使消費者對廣告產生懷疑,影響了廣告的正面作用。據調查統計,我國消費者中有85%的人認為大部分商品不像廣告所宣傳的那樣好,66%認為現階段廣告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失實性;
第二,由於廣告的真實性被破壞,從而使消費者財產利益和人身利益受到侵害。具體是指由於虛假廣告誤導,使消費者購買其商品或服務之後上當受騙,使消費者的財產受到不同程度損害,更為嚴重的是由於虛假廣告的誤導還可能造成消費者傷殘或死亡,類似事件在我國由計劃經濟逐步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時有發生;
第三,潛在危害性。由於虛假廣告本身傳播速度快,輻射面廣等特征,給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造成巨大的阻礙,對整個經濟制度與經濟秩序產生了極為不良的影響,使消費者對市場主體不信任,互相提高了防範措施,如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審核標準、條件越來越謹慎、嚴格,增加了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難度,市場主體之間的交易也變得越來越復雜,政府對市場管理的投入加大,這樣勢必要提高交易的成本,給社會造成極大浪費,嚴重阻礙了經濟發展。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廣告作為壹種傳播經濟信息的有效手段越來越受到商家的青睞。然而,廣告業繁榮的同時也出現了與和諧社會建設不協調的經濟現象,大量虛假廣告開始充斥人們的生活。所謂虛假廣告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為牟取非法利益而采用欺詐性的手段,對商品或服務的主要內容作不真實的或引人誤解的表示,導致或足以導致消費者對其產生高期望值從而出錯誤判斷的廣告。虛假廣告誤導或欺騙消費者,使消費者等多方主體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可謂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政府頒布各種法律法規以規範廣告行為、治理廣告市場,同時還對個案進行查處;2007年4月尤其是曾經上當受騙者談虛假廣告色變,積極投訴以抵制,據統計,有關虛假廣告的投訴量已居消費者投訴的前列。可是,虛假廣告卻依然肆無忌憚地出現在各種媒體上,屢禁不絕。2007年四月,甘肅衛視等8家電視臺播出違法廣告被曝光,之後寧夏電視臺綜合頻道和甘肅電視臺綜合頻道因屢次出現違規播放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等問題而受到廣電總局暫停播放廣告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