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廣東省區域綠地規劃導則》(2003年)。廣東省建設廳頒發。率先提出“區域綠地”規劃建設概念,引導規劃思路從建設用地為主向非建設用地為主轉變。獲全國優秀工程設計銅獎、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與廣州地理研究所合作完成。
(3)《廣東省中心鎮規劃導則》(2003年)。提出了“三區六線”的規劃控制體系,被國家《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吸收為“四區四線”。獲全國優秀城鎮規劃設計三等獎、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與廣州市規劃勘測設計院合作完成。
(4)《廣東省村莊整治規劃編制導則》(2006年)。因地制宜,對不同區域的農村提出不同的分類指導要求,確定簡明易懂的結果,方便村民參與規劃。獲全國優秀城鎮規劃設計二等獎、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
(5)《廣東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2005年)。提出了控規成果的技術文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的編制要求,突出了審批和修改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制度和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審議制度。與廣州城市規劃研究中心合作完成。
(6)《廣東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2004年)。在廣東省建設廳的主持下,與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共同參與起草工作,由廣東省人大制定。這是我國第壹部規範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省級法規。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法律地位,提高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權威性和約束力。提出將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決策、實施和監督適當分離,實行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制度,強調公眾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實施的全過程。
(7)《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實施條例》(2006年)。在廣東省建設廳的主持下,與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共同參與起草工作,由廣東省人大制定。這是中國第壹部規範區域空間發展的省級法規。提出通過空間管治、項目選址管理等十項制度深化城市群規劃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被建設部評價為填補了我國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立法的空白。(1)珠江三角洲城市化專項規劃(2001)。由廣東省建設廳主辦,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提出珠江三角洲空間發展的思路,強調提升珠江口的輻射帶動能力,同時規劃拓展與華南、華中、西南等地區的合作關系,為後續建設珠江口灣區和泛珠三角合作奠定基礎。
(2)《廣東省城鎮化發展第十個五年規劃》(2001)。指出廣東城市化滯後於工業化,主要是因為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不利於城鄉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要素集聚。進而提出了城鄉統壹戶籍管理、中心鎮建設用地指標傾斜、農村土地整理、城市建設投資主體多元化、社會保障全覆蓋等城鎮化政策措施,建立了廣東城鎮化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
(3)《廣東省推進城鎮化的若幹政策意見》(2004年)。抓住增強城市要素集聚能力、完善城市功能等關鍵環節,提出推進“市縣城”壹體化、放寬城鎮準入條件、擴大中心鎮管轄範圍、推進“城中村”改制等創新政策,開創了廣東城市化工作的新局面。
(4)《廣東省關於加快中心鎮發展的意見》(2003年)。提出了給予中心鎮規劃資金支持、拓寬建設融資渠道、建設用地指標傾斜、賦予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允許設立獨立的壹級財稅機構和鎮級國庫等壹系列創新務實的突破性政策,有力地促進了廣東中心鎮的發展。
(5)《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壹五”規劃》(2006年)。圍繞建設以人為本城鎮、多元化城鎮、節約型城鎮、和諧城鎮四大目標,通過協調集聚與擴散、競爭與合作、效率與公平、發展與保護四大關系,提出了推進城鄉協調發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持城市自然人文環境特色四大任務,有效指導了廣東城市化工作。
(6)《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為推動廣東城鎮化發展由規模擴張向質量提升轉變,從保障和改善民生出發,以改革創新為驅動,按照“綠色、智能、包容、以人為本”的要求,提出區域協調、城鄉壹體、集約低碳、和諧宜居四大目標及相關要求。
(7)《廣東省關於提高城鎮化發展水平的若幹意見》(2011)。在“推進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總要求下,以宜居城市建設為重點,從總體規劃、城市壹體化、公共設施現代化、民生服務、人居環境、體制機制創新、組織保障等七個方面部署了廣東城鎮化的任務,並提出了建設大珠三角地區高品質生活圈、復興嶺南特色歷史文化街區、建設名鎮名村、建設宜居社區等具體要求,並據此制定。(1)《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2004年)。由建設部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組織,廣東省建設廳主持,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和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合作完成。在建設世界重要制造業基地和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世界級城鎮群的總體目標下,確定了“強化中心、構築骨幹”、“拓展內陸、培育沿海”、“提升西海岸、優化東海岸”、“支撐外圈、整合內圈”、“涵養生態、改善環境”五大空間發展戰略。構建“壹脊三帶五軸”的網絡型開放空間結構;提出區域、區域、地方三級城市中心體系,以及“多元發展的三大都市圈”的空間布局;從省政府層面也建立了有效的規劃實施機制。其中,政策區劃和空間管治、區域行動計劃等理念和實踐已在多個區域規劃中得到推廣應用。獲全國優秀工程設計金獎、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
(2)《大珠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2009)。由廣東省建設廳、香港特區發展局和澳門特區運輸和工務局共同組織,與北京大學合作完成。開展了總體發展戰略、跨界協調發展、戰略環境影響評價與資源保護利用、協調發展機制和近期重點協調工作等專題研究,這是首次跨機構的協調規劃研究。
(3)《粵港澳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08年)。為了把粵港澳建設成為真正的全球都市圈,確立了三大目標,即面向全球化的經濟壹體化、與國際接軌的高品質生活圈、多中心治理的創新示範區。提出了均衡發展的區域格局,梯度分布、集聚發展的產業格局,多中心、網絡化的城市格局,內外暢通、多式聯運的交通格局,城鄉、自然、人文的融合。其中,* *建設南沙、前海、橫琴等跨境合作創新區,促進珠三角地區和“珠三角”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已被粵港澳三地政府采納。獲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
(4)《珠江三角洲城鄉壹體化規劃》(2009年)。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五個“壹體化規劃”之壹。在“加強環境改造,促進發展轉型,建設低碳融合發展的世界級綠色城鎮群”的發展目標下,提出了建設區域公共交通網絡、促進中心活化、建設區域綠道網絡、保護嶺南傳統街區等十五項建設任務。首次提出“區域綠道”建設的概念,拉開了珠三角乃至全國綠道建設的序幕。
(5)《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2011)。圍繞粵港澳關註的環境民生問題,從發展優先向生態優先轉變,從註重生產向註重生活轉變,提出了發展“綠網”、“陽光濱水”、“區域公交網”、“文化街區”、“特色公共空間”、“公共服務網”、“宜居社區”和南沙、前海、橫琴等7個珠江口周邊重點合作發展區域的行動計劃, 從而將珠江口周邊灣區打造成為“粵港澳打造高品質生活圈的精英區”和“引領大珠三角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示範區”。
(6)《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網規劃》(2002年)。前瞻性地提出了“城際公交軌道交通”的概念,構建了兩主軸、三輻射線、兩條聯絡線的城際快速軌道交通網絡主骨架,奠定了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網絡建設的總體框架。與鐵道第四勘察設計院合作完成。
(7)《珠江三角洲綠道網總體規劃》(2009年)。為解決經濟快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珠三角先後探索了“生態敏感區”、“區域綠地”等生態資源保護方式,但這些孤立的保護方式難以改變生態系統不斷被侵蝕的局面。為真正實現生態資源的長期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借鑒國外經驗,建立連續的綠道系統(生態廊道與慢行系統相結合),連接珠三角主要生態保護區、郊野公園、歷史遺跡和城市開放空間,將“綠色廊道”的被動生態保護功能與“綠道”的主動生活休閑功能相結合, 充分體現“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生態文明,構建了適應珠三角區域生態格局的綠道網總體布局,由6條主線、4條連接線、22條支線和18個城際界面組成,全長2370多公裏,綠色緩沖區4410平方公裏,不僅完善了區域生態保護格局, 而且滿足了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親近自然、休閑度假的需求,成為廣東踐行科學發展觀的標誌性工程。
(8)《廣東省住房保障“十二五”規劃》(2011)。為建立既能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問題,又能影響商品房市場健康發展的可持續住房保障體系,擬逐步合並現有各類保障性住房管理,實行以公租房為主體的保障模式,嚴格控制戶型標準,分類確定租金標準,采取只租不售的管理模式,明確“十二五”期間廣東省住房保障工作安排。(1)《廣州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2007年)。以城市功能分析為核心軸,以“區域-城市-行政區-區域”為思想路徑,以GIS為技術手段,建立“功能圈”、“功能區”、“功能片”、“功能網”四大分析模塊。明確廣州以建設國家綜合性世界城市為目標,在通過新城發展促進城市周邊區域疏解的基礎上,建立“強邊緣”和“功能網絡”。榮獲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
(2)《佛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在與周邊城市協調發展的指導下,提出了“2+5”組團的空間結構,強化了城鄉建設用地的總體平衡和區域綠地建設的具體要求。獲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二等獎。與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合作完成。
(3)《東莞市近期建設規劃》(2006年)。緊密結合東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 * *構建了政府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雙平臺”,提出了執行基準地價、建立多渠道住房供應模式、實施差別化開發許可等細化操作要求,凸顯了城市規劃的公共政策功能。獲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三等獎。與東莞市城市建設規劃設計院合作完成。
(4)《澳門(澳門)與珠海(海上)協同發展規劃》(2011)。它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澳門特別行政區運輸和工務局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建議通過澳門與珠海的協同發展,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澳珠國際大都市圈”。在統籌澳珠空間布局的基礎上,規劃壹批澳珠合作項目,發揮澳門“自由港”優勢,深化橫琴“準自貿區”政策,建立澳珠合作長效機制。
(5)《橫琴總體發展規劃》(2009年)。這是繼上海浦東新區和天津濱海新區之後,國務院批準的第三個新區規劃。提出了“兩大政策突破”(包括珠海經濟特區和采取“條線管理”的通關政策)、“三大發展定位”(探索“壹國兩制”下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促進珠江口西岸產業升級的新平臺)和“四大城市功能”(商務服務、休閑旅遊、科教研發和高新技術)。獲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壹等獎、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
(6)《南沙新區粵港澳合作發展規劃》(2011)。提出深化粵港澳三邊合作,將其發展成為集聚全球高端資源的重要戰略平臺和我國融入經濟全球化的主要戰略通道,建設具有較強全球競爭力和世界影響力的“區域合作之都”,推動粵港澳合作發展形成“壹個主體、兩翼”新格局,推動南沙新區開發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
(7)《佛山東平新城開發建設戰略》(2007年)。通過梳理國內外新城建設經驗,提出東平新城將發展成為佛山中心組團新城、服務型新城和兼具服務與生產功能的復合型新城,具有下限、中限、上限三種發展規模和市場化、開發區、行政區三種管理架構,分階段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
(8)《河源市城鄉總體規劃》(2008年)。廣東省首批“三規合壹”規劃試點之壹。為實現“壹城壹空間壹規劃”的目標,提出了“壹張圖”、“壹套技術標準”、“壹套協同流程”、“壹套規定”的“四個壹”要求。在城鄉統籌開發建設框架下,以產業政策區劃為導向的主體功能區布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安排、“三舊”改造、利用低效園坡地等方式解決城鄉建設用地指標缺口,實現“三規合壹”的城鄉空間治理。
(9)順德城鄉總體規劃研究(2011)。在總結城鄉統籌“城鄉混合”、“城鄉分割”、“城鄉壹體”三個階段特點的基礎上,提出順德不同階段的發展目標和實現路徑,構建覆蓋所有城鄉社區、農業區和生態區的三張網(綠色生態網、公共服務網和基礎設施網)。
(10)《武漢市城鄉建設總體規劃》(2008年)。以建設全國“兩型社會”典型示範區為目標,將市域劃分為城市化引導區、生態控制區和農村協調區三類,並進壹步明確了城際建設協調區、城市綠化帶和城市林業引導區等七類政策區劃。從城市布局、村莊建設、設施引導等方面提出政策引導,重點提出農業生態區內各區域的發展引導,與城鄉作為壹個整體進行統壹規劃。獲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三等獎、湖北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與武漢規劃設計院合作完成。
(11)贛州市統籌城鄉發展三江試驗區總體規劃(2011)。從區域合作背景下的都市圈整體發展格局分析入手,以建設“區域合作示範區”為目標,以建設“城鄉統籌實驗區”為手段,通過建設創新型智慧城鄉、生態優先的綠色城鄉、富有特色的魅力城鄉、服務導向的活力城鄉、民生導向的宜居城鄉、強保障城鄉,建設宜居、宜商、宜遊、生態。
(12)《汶川縣災後重建城鎮體系規劃》(2008年)。由廣東省建設廳和對口援建汶川辦公室組織。在前期制定災後重建技術規程和規劃標準的基礎上,完成汶川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對所有援建項目和規劃設計進行統籌指導。獲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二等獎、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1)《佛山市城市規劃法定圖則研究》(2003)。建立了法定圖則的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等壹整套法定程序,針對“剛性過大、彈性不足”的問題,在法定圖則的控制功能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獲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二等獎。與佛山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院合作完成。
(2)《珠海市中心城區前山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08年)。以土地發展權的細分為抓手,在管理單元的控制指標中明確並落實城區的功能、強度、景觀等分區控制要求。整個過程利用GIS技術對視覺敏感度、建築高度控制、三維高層極限前景進行模擬、分析和評估,詳細設計城市整體形態,直接指導各項規劃控制指標的確定。同時,通過GIS規劃數據庫與珠海城市規劃數據信息平臺的無縫對接,實現了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的信息化。
(3)《惠南大道兩側控制性詳細規劃及景觀設計》(2009年)。建立了“公交引導”的用地模式和“極增長、組團布局”、“動態增長、彈性推進”的空間發展模式,通過建立生態、產業、交通、設施四大空間主導支撐體系,科學整合道路兩側用地布局,將開發強度控制指標和城市設計控制要素落實到基於地塊尺度的景觀控制規劃中,增強了規劃成果的實踐指導意義。與惠州市規劃設計院合作完成。
(4)《珠海十字門商務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2010)。基於珠澳* * *打造“大明珠”的城市形象定位,提出將珠海十字門中央商務區建設成為展示“壹國兩制”下粵港澳合作成果和珠海城市形象的標誌性門戶區域,並著重分析確定規劃區內建築與相鄰澳門特別行政區現有建築的高度和體量關系,形成協調的整體空間意向。
(5)《東莞東站周邊地區概念性規劃》(2006年)。站前廣場以“壹體化發展”和“生態建設”的理念進行設計,以“與管線無縫銜接”的方式科學組織站內外各種交通流線和行人換乘,並對車站建設提出了分階段實施方案和各種應急預案。獲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二等獎。與深圳新城市規劃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合作完成。
(6)《京口華僑經濟區總體城市設計》(2008年)。在創新小城鎮生態文明發展路徑的基礎上,探索公交引導、項目引導、生態引導的空間發展模式,確定集約發展的布局和空間意向,通過重建景觀的可視化過程,模擬城鎮隨時間變化的規劃圖景,實現規劃管理部門對城市發展進程的動態監控和實時調整。
(7)博羅縣城市美化規劃(2010)。以城市美化為手段,加強規劃管理,以山川相連、添綠添彩、以人為本、利於實施為原則,通過自然和人文資源系統、道路系統、特色分區等詳細景觀設計,提出開放空間、城市色彩、城市標識系統、夜景照明等具體建設要求,指導城市環境整體轉型升級。
(8)西藏林芝中心區壹河兩岸城市設計(2011)。突破傳統簡單的項目援建方式,通過功能分區和項目規劃增強城市造血功能,本著尊重藏區歷史、挖掘建築特色的原則打造城市名片區。提出“建景區、聚人氣”的總體理念,重點打造“太陽王座”、“香巴拉樂園”、“綠色明珠”三大藏粵文化主題景區。(1)《廣州市主體功能區規劃》(2008年)。把科學合理配置土地發展權作為編制主體功能區的主要法律依據,建立由城市主導功能區和開發密度區組成的功能區評價體系,實現土地發展權的統籌配置;同時,根據發展權的轉移方向,提出了功能區發展戰略,建立了“空間+政策”的實施戰略體系,並根據事權劃分和治理力度差異,建立了四級空間治理體系,確保土地發展權的實現。
(2)《佛山市區域綠地專項規劃》(2005年)。作為全省首個區域綠地專項規劃,將綠地建設由城區轉向所有城鄉,生態資源管控由各部門單向負責轉向統籌協調,銜接各級專項規劃要求,制定分類保護規劃和分級管控體系,明確綠線管制,評估區域綠地生態服務功能價值,成為佛山建設優秀人居環境的行動指南。榮獲廣東省優秀城鄉規劃設計壹等獎。
(3)佛山市“三舊”改造專項規劃(2009年)。是全省首個“三舊”改造試點方案,科學探索快速城市化地區開發建設的轉型升級之路。在按照“兩化壹重建”(產業轉型、城市轉型、環境重建)總體發展要求調整城市總體規劃布局的基礎上,在轉型單元布局中明確並實施了城市轉型區、工礦工廠轉型區、生態環境轉型區、主題文化公園建設區等六類轉型功能區;利用三維模擬、極值預測和多因素模型,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確定轉化總量和強度。提出了基於改造對象要素是否發生變化的四種改造類型,基於開發商權屬是否發生變化的四種改造模式,以及壹套“三舊”項目鎮街改造的土地開發流程、相應的政策保障機制、實施方案和導則。
(4)《珠海市歷史文化街區空間保護(紫線)規劃》(2010)。堅持整體保護與開發利用相結合的原則,從梳理歷史文化脈絡入手,提煉歷史文化主題,構建分級分類保護評價體系,制定紫線保護管理規劃;同時,將文化文脈與城市功能結構相結合,將資源保護與形象區域塑造相結合,提出了打造城市特色文化品牌、塑造歷史文化風貌區等保護與發展策略,以促進城市文化建設和社會全面發展。
(5)惠州市壹級空間管治區規劃(2011)。是《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條例》頒布實施後的首個壹級空間管治區域規劃。始終貫徹“規劃協調”和“協同規劃”的思想,實施多項專業規劃。通過區域綠線規劃、綠道網規劃和區域黃線規劃,將綠線管制和黃線管制從城市延伸到區域,為省市政府共同管理關系區域發展全局的戰略空間資源提供技術依據。
(6)惠州市住房建設規劃(2011)。根據住房需求實際規模,將住房建設任務分解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限價商品住房、中低價位商品住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五種類型,並進壹步落實到各城區年度供應計劃中,有效指導各責任主體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
(7)博羅縣綠道網規劃設計(2010)。涵蓋了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施工設計、實施指導的全過程。綠道建設與地方特色相結合,建立了“象頭仙境”、“榮成古鎮”等八大主題綠道,實現了綠道連接鄉鎮,為全縣70%以上的村莊提供了綠色經濟發展機會,提出了“軍民共建”、“BT建設”等多種綠道建設模式。(1)廣東省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研究(1997)。從規劃體系、管理體系和法律體系入手,提出廣東省城鄉規劃體系的基本框架和思路,以指導廣東省規劃體系的創新。成立城鄉規劃委員會對重大規劃問題進行決策,將控制性詳細規劃確立為基本法定規劃,將公眾參與各級規劃審批制度化,深刻影響了廣東規劃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
(2)廣東省“增創新優勢,上壹層樓”十大專項調查之壹《城市建設與可持續發展》(1998)。前瞻性地提出廣東城市發展要盡快轉向註重質量的階段,建立生態敏感區、開放區、城市密集區、大都市區四種用地發展模式,為“禁建區、限建區、建成區、宜建區”理念的形成打下良好基礎。
(3)《廣東省城市人居環境發展報告》(2001)。從城市發展、城市規劃與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城市住房發展和未來行動方向五個方面對全省城市人居環境建設水平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建議,以鼓勵廣東省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人居環境榮譽稱號,提高城市建設水平。
(4)《廣東省宜居城鄉建設研究》(2009)。公共交通系統和重點新區建設、城中村和“三舊”改造、垃圾和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區域綠道和綠色開放空間建設、步行系統和濱水空間建設、“百村百鎮”改造等7項推進宜居城鄉建設重點工程,經廣東省委十屆六次會議決議通過。
(5)珠江三角洲環境管理項目研究(2002年)。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是在廣東省建設廳的支持下,與加拿大科瑞澳有限公司合作完成的。本文提出了環境保護優先的戰略,從區域的角度強調了珠江三角洲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明確了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機構之間的實施責任,以及珠江三角洲城市環境項目的實施時間表,為世界銀行在佛山、江門等城市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貸款項目提供了依據。
(6)《廣東省城鄉規劃信息平臺建設研究》(2007)。在廣東省建設廳的支持下,加拿大國際開發署的援助項目由ESRI加拿大公司和科瑞澳有限公司合作完成。本文提出了建立區域信息平臺、整合區域內城市空間信息、構建決策支持系統的壹整套思路,為珠三角發展戰略的制定提供了技術支持。
(7)澳門城市規劃體系研究(2010)。它是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澳門特區運輸和工務局在“粵澳城市規劃與發展專責小組”框架下的合作項目。針對澳門建築管制和城市規劃管理體系不完善的特點,從規劃類型、規劃編制和審批、規劃許可、規劃修改、規劃監督和申訴等方面提出澳門城市規劃體系的構建思路,成為澳門城市規劃法立法的重要依據。在整個項目中,采用工作坊等方式引導公眾參與,使城市規劃成為各方利益協商和溝通的真正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