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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全國地質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壹、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基本情況

1983年11月,根據原地質礦產部(地勞〔1983〕644號)批準,成立了廣東省地質礦產局環境地質總站,人員編制為30人,屬事業編制,單位級別為縣團級,是執行國務院賦予原地質礦產部4項政府職能之壹的事業單位,經費從中央財政下撥的地質勘查經費中解決。

1990年,根據原地質礦產部地發〔1990〕432號文,廣東省地質礦產局環境地質總站更名為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確定事業編制30名,主要工作職責是:開展全省地質環境監測、評價、研究工作,更名後的性質、級別、經費渠道、編制不變。2000年6月,根據粵機編辦〔2000〕126號文,將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歸屬為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0人。2002年12月,粵機編辦〔2002〕331號文批準,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人員經費變更為財政核撥,其機構名稱、規格、主要任務、人員編制數等不變(表1)。

表1 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及隊伍現狀表

目前,全省已經組建了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廣州、梅州、河源、韶關、揭陽、陽江、肇慶、深圳、佛山、茂名、湛江、惠州、潮州13個地級以上市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全省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在編人員233人,專門從事全省地質環境(地下水、礦山環境、地質遺跡保護、地熱與礦泉水等)監測和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預警預報、應急處置等公益性工作,為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履行地質環境管理職責提供技術支撐和組織保障。

從左至右:副站長張建國、站長廖益良、副站長余繼高

二、監測網點建設情況

(壹)地下水環境動態監測建設

全省擁有國家級地下水環境監測點14個,省級地下水環境監測點222個,監測總面積3369km2;對廣州、深圳、佛山、肇慶、茂名、湛江等重點地區地下水進行地下水水位、水質動態監測,並建立和管理全省地下水環境監測數據庫,為全省地下水合理開發利用和應急供水提供科學依據。每年提交地下水環境監測數據19302個,定期編制《廣東省地下水水情通報》、《廣東省地下水環境動態監測應急預案》、《廣東省地下水環境監測年度報告》和《廣東省××年地下水環境公報》,及時為社會公眾提供地下水環境信息服務。廣東省2007年地下水環境監測基本情況見表2。

表2 廣東省2007年地下水環境監測基本情況匯總

續表

(二)地質災害監測建設

全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工作,已建立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點238個,切實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為有效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加快應急處置速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據統計,從2004年7月15日正式開始省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以來,至2008年***發布3級以上預警產品221次,成功預報地質災害452起,避免人員傷亡41372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35539萬元,有效減少了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目前,廣州、深圳、韶關、梅州、陽江、佛山、清遠等市已經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三)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建立群測群防監測網絡

至2008年底,全省***完成110個山區丘陵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完成調查面積12.4萬km2,調查地質災害點6500多處,其中,威脅人口100人以上的655處,威脅人口34.85萬人,潛在經濟損失42億元。基本建立了縣(市)、鎮(鄉)、村和受威脅人員組成的4級地質災害監測網絡。

(四)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治理

2005年完成了全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調查了全省2485處主要礦山,編制了廣東省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估報告;2006年編制完成了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07年國土資源部組織專家審查通過。截至2007年底,全省12處大型礦山開展了礦山地質環境監測。2006年以來,全省全面退出煤炭行業,整頓治理無序開采礦山1023處,關閉采石場1421個,完成了中央財政資金補助的凡口鉛鋅礦、大寶山礦、雲浮硫鐵礦等12處礦山和地方財政或者礦山企業的553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投入治理資金9.23億元,恢復和復墾土地合計5235hm2。

(五)地質遺跡保護與地質公園建設

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建立地質遺跡類自然保護區8處,其中,國家級1個(韶關丹霞山),省級4個,市級3個,保護區總面積41150hm2。國家地質公園7個,其中世界地質公園2個(韶關丹霞山、湛江湖光巖),總面積226000hm2(表3)。各地質遺跡自然保護區和地質公園基本建立起監測網絡,有效地保護了地質環境。

表3 廣東省地質公園和地質遺跡自然保護區壹覽表

(六)地熱與礦泉水監測建設

全省地熱和飲用天然礦泉水資源具有數量多、規模大的特點。至2008年底,全省已勘查地熱田(點)和已經評價的飲用天然礦泉水水源地(點)分別為384處和367處,探明允許開采量(含天然排泄量)分別為57.1萬m3/d(約20840萬m3/a)和12.42萬m3/d。據統計,全省對已經開發利用的390多口(處)開采井(點)進行了水溫、水量、水質的動態監測,為防止過量開采、預防水質惡化等環境地質問題提供了基礎數據,促進了廣東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三、監測裝(設)備配備現狀

(壹)多媒體寬帶網絡

建立了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臺和省水文局及重點市連接的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會商系統,構成集語音、數據和圖像為壹體的多媒體寬帶網絡,形成了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省直有關單位和地級以上市可視化異地會商平臺。

(二)VSAT衛星通信技術

為進壹步提高全省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的時效性和可控性,建立了廣東省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與遠程監測預警系統,采用VSAT衛星通信技術,與地面無線通信整合,構成天地壹體的可視化信息采集應急移動指揮系統,為地質災害現場實時圖像、語音傳輸提供可行的技術手段;應用目前國際先進技術固定測斜法輔以表層水分含量監測,實現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時監測,科學指導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達到實時監控,及時預警的目的。目前,廣東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與遠程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方案,已經通過專家評審,正在進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與遠程監測會商室的硬件建設和設備選購。

(三)GNSS連續運行衛星定位服務系統

開展“基於GDCORS實現地質災害動態監測的專項研究”,以最新的GNSS連續運行衛星定位服務系統為基礎,研究合理利用衛星定位系統、地理信息系統、遙感技術、數據庫技術、計算機網絡及無線通訊技術,面向“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應用”、“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理論與技術方法”,實現“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關鍵技術與平臺”的集成化、網絡化為壹體監測體系。

四、信息化建設情況

(壹)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建設

建立了全省地質災害數據庫和預警體系,通過研發地質災害領導決策系統、更新基礎底圖、細化預警分析單元等,實現與省水文局865個雨量自動觀測站的實時觀測數據***享,使預警系統能夠以每小時1次實況降雨數據分析,按小流域和縣(市)地質災害易發區為分析單元的多種分析模型,保證了預警分析密度和精度,及時準確地為各級政府決策提供最新的水文氣象、預報預警、地質災害監測和防災救災等信息。

(二)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建設

2004年6月,經廣東省政府批準,省國土資源廳和省氣象局聯合發布廣東省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從2004年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省氣象臺,每年汛期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技術工作,成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室,建立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完成地質災害應急處置、預警分析、各市(縣)地質災害信息收集、反饋及上報等日常工作。

廣東省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網上界面

(三)全省地質環境信息系統建設

開展全省地質環境監測數據的采集、匯總、分析和處理。至2008年底,***完成全省236個地下水環境監測站(點)監測數據、2485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數據、170處地質遺跡調查數據、5324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屬性數據的采集、錄入和數據管理工作,建立了全省地質環境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和典型地質災害案例庫,通過地質環境信息網站發布地質環境動態信息。

(四)建立了大埔縣和樂昌市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

在地質災害隱患區建立降雨量監測點,研究地質災害發生的臨界降雨量及其報警技術、斜坡土體不同含水條件下物理力學參數變化和災害體臨界飽水失穩報警等技術,為地質災害應急指揮與遠程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提供了有效的技術支撐。

五、主要監測成果和服務

(壹)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

在完成山區丘陵縣(市、區)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的基礎上,建立了縣(市)、鎮(鄉)、村和受災害威脅群眾的4級監測網絡,開展防災知識和應急處置宣講培訓,發放防災明白卡,為推進全省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農業地質調查

珠江三角洲經濟區農業與生態環境地質綜合調查項目,由廣東省和國土資源部合作,總經費4559.45萬元。2006年1月正式啟動,完成了野外調查等工作,建立了區域生態地球化學GIS信息系統,編制了有關地球化學評價圖件。該項目將對珠江三角洲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業結構調整、發展效益農業,以及城市發展、生態環境建設等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三)區域生態環境地質調查

1.珠江三角洲1:25萬生態環境地質調查。查明了珠江三角洲主要生態環境地質問題及影響因素,建立了系統的生態環境地質調查工作技術方法體系,新圈定了潛力較大、可集中開采的地下水水源地17處。2005年3月通過南京地質調查中心組織的成果評審,獲優秀級。

2.珠江三角洲地區地下水汙染調查評價。為全國性試點項目,取得了壹批具有創新意義的成果,其中,有機汙染調查填補了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的空白,野外調查和采樣技術、方法取得了探索性的新成果。

3.廣東省水資源遙感綜合調查。該項目完成地表水資源遙感解譯、地下水資源遙感解譯等工作。2003年10月,調查成果經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審查通過,獲優秀級。

(四)地下水資源調查

1.粵北巖溶石山地區地下水資源與生態環境地質調查。探明和評價了2處特大型,2處大型、4處中型、11處小型供水水源地,新增地下水可采儲量80.98萬m3/d,為解決粵北缺水問題提供了科學依據。

2.廣東省雷州半島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產業化推進項目。2005年底,完成水文地質補充調查、水文地質鉆探、湛江市Ⅱ等水準地面沈降測量等工作,取得了大量基礎數據和新成果。

3.粵北巖溶地區和雷州半島地區地下水資源勘查監測項目。2006年10月,省政府批準立項,由省財政投入7242萬元,該項目的實施將有效解決粵北巖溶和雷州半島地區幹旱缺水問題,保障人畜飲水安全,改善人居環境,對促進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五)城市地質調查

1.廣州市城市地質調查。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與中國地質調查局合作開展。2006年啟動,2007年全面完成野外調查工作,完成了活動斷裂調查研究和城市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等7個專題調查研究,制訂了城市地質數據庫建設標準並進行了數據庫建設。

2.佛山市城市地質調查。由省政府批準立項,省財政出資,2007年啟動,首次發現了第四紀全新世構造活動的重大地質遺跡等。

(六)其他項目

1.2001年12月,完成了廣東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地下水資源評價。

2.珠江三角洲南部地熱田勘查。完成界面測溫、地熱鉆探等工作,2005年8月,通過專家評審。

3.專題研究工作。先後完成了雷州半島巨型自流盆地防海水入侵研究、雷州半島地下水集中開采區地面沈降研究、雷州半島地下水補給區汙染防治研究、廣東省海陸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系統建立與應用、深圳市羅湖建成區斷裂活動性監測與研究、廣東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發展史和廣東省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

六、法制建設

(壹)地方性法規

1998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廣東省采石取土管理規定》;1999年9月24日,廣東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廣東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2003年7月25日,廣東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特別是2003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是廣東省第壹部關於地質環境管理的地方性專門法規,既是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工作的經驗總結,又是進壹步規範廣東省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據。

(二)規章制度

2004年6月2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4年7月1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布了《廣東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006年6月和2007年7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分別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工作決定的意見》和《關於進壹步加強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此外,1998年以來,廣東省先後印發了《廣東省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實施細則》、《廣東省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基本要求》、《廣東省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項目成果報告評審辦法》、《廣東省國土資源系統水文工程環境地質項目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飲用天然礦泉水技術鑒定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審工作紀律規定》、《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審批工作規程》等10多個規章制度,編制出版了《國土資源系統地質災害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教材。2008年4月16日和6月16日,廣東省又出臺了《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考核辦法》和《廣東省地質災害成功預報獎勵辦法》。這些規章制度的出臺,對地質環境管理工作的行政行為規範化,工作程序清晰化,辦事結果公開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推進了全省地質環境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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