鎘汙染消息最早2012年1月15號傳出來了,2012年1月18號的時候通知了柳州,但是在過年那幾天除夕、初壹的時候,恰恰是有關方面信息的壹個靜默期。
2012年1月30日下午,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涉嫌造成此次汙染事件的企業進行了通報。通過采取除鎘、調水稀釋等綜合應對措施,目前龍江河鎘汙染高峰值已從超標約80倍降到超標25倍左右,事件態勢仍在控制之中。同時首次公布河池市人民政府已經責令流域內涉重金屬企業停產排查整頓的消息。指揮部新聞發言人、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巡視員馮振年說,龍江河鎘汙染事件發生後,河池市政府已責令流域內涉重金屬企業立即停產,排查整頓。事件中涉嫌違法排汙的河池市金城江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等相關企業,目前有7名相關責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自治區環保廳調集廣西環境監察人員對河池市所有涉重金屬企業開展地毯式排查,確保不出現新的汙染。廣西將進壹步開展事件責任調查,嚴肅查處肇事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同時總結經驗教訓,舉壹反三,在廣西範圍內全面開展所有涉重金屬企業環境違法整治專項行動。
記者2012年1月31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獲悉,廣西河池市龍江鎘汙染事件發生後,自治區紀委、監察廳高度重視,已派員對龍江河鎘汙染事件展開調查,將根據核實情況進行嚴肅處理,目前工作正在進行中。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相關負責同誌表示,對違法違規造成重大汙染、給人民群眾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堅決查處、絕不手軟;對嚴重失職、瀆職或放任、包庇、縱容違法違規行為,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人員,要堅決查處、絕不遷就;對利用職權進行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要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之前已經公布的7名被拘留的責任人,有3人來自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另外4人來自金城江鴻泉立德粉廠。
2012年2月1日,中***廣西河池市委副書記秦斌向媒體介紹說,目前發現的涉嫌非法排汙企業只有兩家,當局在跨省抓捕其中壹個企業的主要疑犯時,因媒體提前披露該企業而導致抓捕失敗。“就因為當時媒體把它捅出去,所以我們在外省追捕撲空了,就是差幾個小時的時間”。
同日,廣西河池市市長何辛幸在此間宣布,此次鎘汙染事件對企業的違法排汙查處取得突破性進展,司法機關已對涉嫌違法排汙的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的8名相關責任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3名是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責任人,5人系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2012年2月1日,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壹名出資人在外地歸案。另有4名責任人還在通緝追捕中。
截止2012年2月2日,司法機關已經對9名涉嫌違法排汙的相關企業負責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金城江鴻泉立德粉廠6人、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3人,另有3名責任人還在通緝追捕中。 2012年2月3日,廣西官方在柳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龍江河汙染事件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河池市副市長李文綱等9名責任人被處理。廣西監察廳副廳長雷永達在發布會上稱,事件發生後,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迅速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經查,河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責任,已責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廣西區黨委、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同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條例,決定對以下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1、河池市金城江區環保局黨組成員、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藍群峰,對轄區內企業非法排汙監管嚴重失職,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涉嫌瀆職犯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河池市金城江區環保局環保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韋毅,對轄區內企業非法排汙監管嚴重失職,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涉嫌瀆職犯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河池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海愨,作為市環境保護部門主要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4、河池市金城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韋太高,作為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城區政府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5、河池市金城江區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藍永順,作為城區環境保護部門主要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6、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區分局副局長潘朗明,作為分管企業註冊的部門領導,在非法變更經營範圍的企業進行工商年檢登記時予以審批,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7、河池市金城江區經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尹衛華,作為分管工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部門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8、河池市金城江區區委副書記、區長韋永福,作為城區政府的主要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9、河池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文綱,作為分管環保工作的政府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雷永達稱,對這次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廣西紀委、監察廳將繼續深入調查,對嚴重失職、瀆職或利用職權進行權錢交易等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無論涉及什麽單位、什麽人,將壹查到底,絕不姑息,絕不手軟,絕不遷就,堅決予以嚴懲。 針對河池漁民和網箱養殖戶遭受的經濟損失,廣西河池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市長黎麗在昨天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承諾,政府將幫助養殖戶對汙染企業進行索賠。黎麗表示,河池將根據漁業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按要求禁止受汙染的魚類流通,待受汙染水體達標穩定後,及時開展汙染水域漁業資源受損失的情況調查和評估;對汙染未達標的水域,進行暫時封閉,實行禁漁禁養;進壹步進行養殖魚類損失價格的評估,及時公布賠償程序,確保養殖戶的生產生活;對水體達標的河段,指導養殖戶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