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信記錄了過去個人的信用行為,這些行為會影響未來個人的經濟活動。這些行為反映在個人信用報告中,通常被稱為“信用記錄”。直到2012年,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中還沒有任何法律法規為征信活動提供直接依據。2009年10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面公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對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的意見。
2、2012年12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信用信息產業管理條例(草案)》。會議指出,信用信息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行業。信用信息服務可以為防範信用風險、保障交易安全創造條件,促進形成誠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罰的社會環境。中國信用信息產業從無到有,作用日益顯現。信用信息市場已初具規模。《信用信息產業管理條例(草案)》規範了個人或企業信用信息的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處理,並提供給信息使用者。草案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征信業實施監督管理。草案對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征信機構規定了嚴格的市場準入條件和相應的審批程序,明確了征信機構收集、存儲、提供信用信息的範圍和行為規範,明確了信息主體
3、信用調查活動的產生源於信用交易的產生和發展。信用是以償還為條件的壹種特殊的價值運動形式,包括貨幣借貸和商品信用銷售,如銀行信用、商業信用等。現代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作為壹種特定的經濟交易,是商品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信用的本質是壹種債權債務關系,即信用人(債權人)認為受托人(債務人)具有還款能力,並同意受托人作出的未來還款的承諾。但是,當商品經濟高度發達,信用交易的範圍日益廣泛時,尤其是當信用交易波及到全國乃至全世界時,壹方將極難知道另壹方的信用狀況。此時,了解市場交易主體的信用狀況成為需求,征信活動也應運而生。可見,征信實際上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是為信用活動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務。征信在中國是壹個古老的詞。《左傳》中有壹句話叫“君子之言,壹言九鼎”,意思是壹個人是否守信可以考證。隨著現代信用信息系統的發展,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除了居民身份證外,還有另壹種“經濟身份證”,即個人信用報告。
4、中國人民銀行為商業銀行組織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已為全國1300多萬企業和近6億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檔案。也就是說,這些從事經濟金融活動的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將被記錄在“經濟身份證”上,這將與企業(本人)永遠成為壹個檔案。如果貸款逾期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那麽“經濟身份證”就會被抹上灰色,以後在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可能會面臨更加謹慎和挑剔的目光。信用信息可以從制度上約束企業和個人的行為,有利於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然而,中國自古以來就倡導誠實守信的美德,並通過道德批判促進誠實守信觀念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