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 港澳通行證和臺灣通行證 續簽辦理地址:
壹、貴陽市公安局出入境 接待大廳
機構地址:觀山湖區誠信路金誠街101號黔桂國際商務中心壹樓
聯系電話:0851-87987174
受理時間:周壹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周六10:00-12:00 13:00-16:00(節假日除外);
二、南明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機構地址:南明區花果園大街C區15棟2樓
聯系電話:0851-85919110
受理時間:周壹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出國境證件申請加急情形
旅遊不能辦理加急。
公民申請出國(境)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提交相關證明,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後,可急事急辦。
①公民因出國(境)治病的,提交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奔喪的,提交境外親友的死亡證明;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交被探望人的疾病證明;
②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的;
③應邀赴臺的,提交國臺辦赴臺批件;
④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提交前往國入境許可證原件或簽證。
申請往來臺灣地區簽註所需材料
(壹)申請往來臺灣地區“團隊旅遊”、“個人旅遊”簽註(限貴陽市居民可以申請)提交下列材料,申請往來臺灣地區旅遊需到相關部門辦理旅遊類“入臺許可證”。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臺灣通行證
(二)往來臺灣探親或者往來臺灣團聚、居留的,申請“探親”簽註,並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臺灣通行證
3、臺灣相關部門簽發的探親類或居留類入臺許可證
(三)往來臺灣定居的,申請“定居”簽註,並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臺灣通行證
3、臺灣相關部門簽發的定居類入臺許可證
以下情形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大陸居民與臺灣居民所生子女申請往來臺灣定居且在大陸未辦理戶籍登記的,提交臺灣相關部門簽發的定居類入臺許可證、本人《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中作為大陸居民壹方的居民身份證。
大陸居民赴臺灣後取得在臺灣定居資格的,提交戶籍註銷證明、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件及臺灣地區居民戶籍謄本。
(四)經臺辦批準應邀往來臺灣交流的,申請“應邀”簽註,並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臺灣通行證
3、國務院臺辦及其授權的地方臺辦出具的《赴臺批件》
(五)經臺辦批準往來臺灣進行經貿活動的,申請“商務”簽註,並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臺灣通行證
3、國務院臺辦及其授權的地方臺辦出具的《應邀赴臺立項的批復》
(六)往來臺灣執行兩岸航運任務的,申請“乘務”簽註,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臺灣通行證
3、國務院臺辦及其授權的地方臺辦出具的《赴臺批件》
(七)往來臺灣就醫、處理財產、訴訟等事務的,申請“其他”簽註,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臺灣通行證
3、臺灣相關部門簽發的與上述事由相應的入臺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