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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要構築人才高地可以積極實施什麽等人才計劃

(2013年5月29日中國***產黨貴州省第十壹屆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實施好人才強省和科教興省戰略,推進科學發展、後發趕超、同步小康,現就進壹步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和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壹、把貴州建設成為“中國人才創業首選地”。當前,我省已進入依靠人才發展、科技創新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人才總量不足、科技創新能力弱,仍是制約我省實現同步小康的主要瓶頸。必須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把人才創業、科技創新作為推動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的根本舉措,充分借鑒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進壹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開拓創新,以企業為主體、以產業為依托、以項目為載體,強化平臺建設、政策支持和環境營造,大力培養引進人才,大力提升科技創新整體水平,為貴州科學發展、後發趕超、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人才科技支撐。今後三年,確保創新創業人才總量年均增長4%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年均增長30%以上,綜合科技進步水平指數、科技進步貢獻率分別達到40%和45%。經過堅持不懈地艱苦奮鬥、長期奮鬥,逐步將貴州打造成“中國人才創業首選地”,推動轉型發展新跨越。(牽頭單位: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省科技創新領導小組;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各市州黨委、政府)

二、實施“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從2013年開始,省級財政每年統籌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圍繞我省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節能環保、電子信息、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急需,大力引進用好壹批領軍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實施“百人領軍人才計劃”,力爭3年引進100名領軍人才,對於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其技術成果國內外領先、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難題,或者在現代服務領域有重大創新突破並取得顯著效果等具有領軍型特點的高層次人才,引入省內企事業單位或在省內領辦、創辦企業的,經評審認定,當年給予每位領軍人才100萬元獎勵,配套提供工作場所、必要儀器設備、科研啟動資金、工作助手和120平方米住房等條件,解決配偶安置、子女就學、醫療保險、出入境及項目申報、職稱評定等問題;第二年、第三年項目達產並實現預期效益目標的,繼續給予100萬元獎勵。實施“千人創新創業人才計劃”,引進1000名創新創業人才,對於上述重點產業發展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掌握關鍵技術、或在現代服務領域有重要創新突破的專家和急需的經營管理人才,在省內領辦、創辦企業或科研機構,或者為領軍型人才配套引入省內企事業單位的,經評審認定,當年給予每位創新創業人才50萬元獎勵,配套提供100平方米住房等條件,解決配偶安置、子女就學、醫療保險、出入境及項目申報、職稱評定等問題,第二年、第三年項目達產並實現預期效益目標的,繼續給予50萬元獎勵。實施“萬人專業技術人才計劃”,引進10000名專業技術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住,財政給予壹定的租房補貼。對於柔性引進的人才,在職稱評定、項目申報等方面,與我省全職引進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省內本土人才和外來人才在平臺、津補貼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國資委)

三、大力培養引進重點崗位管理人才。正確處理培養本地幹部和引進外地人才的關系。要加大本地幹部培訓力度,每年選派50名優秀年輕幹部到歐美及新加坡等發達國家進行重點培訓。積極聯系、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重點對接8個對口幫扶我省的經濟發達城市,加大互派幹部掛職力度。通過定向選調、公開選拔等多種形式,引進壹批縣委書記,壹批園區管委會主任,壹批科技、金融副縣長,壹批學校校長、醫院院長、科研院所所長,壹批銀行行長等金融人才,壹批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農委、省國資委、省旅遊局、省外事辦、省扶貧辦、省政府金融辦)

四、加大科技創新和職業技能人才教育培養力度。圍繞人才高地、科創基地、生態園地目標,加快推進大學城建設,探索與國外壹流大學聯合辦學。到2015年底,入駐高等學校5所以上,年畢業學生1.6萬人以上。統籌推進清鎮職教城建設,職教城商業開發土地和入駐院校老校區土地收益省、市分成部分,按照收支兩條線分別全額安排用於職教城基礎設施建設和學校建設,切實解決供電線路遷移等配套設施建設問題,省級職教專項經費重點用於支持職教城建設。實施好教育“9+3”計劃,加快推進市(自治州)優質職教園區和縣級職業學校建設,把壹批職業高中建設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到2015年,職業院校在校生規模超過100萬人,累計輸送技能人才80萬人。加大力度重點支持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工程”的貴州大學,努力建成有特色領軍型高水平“211工程”大學。積極爭取教育部批準設置貴州醫科大學、貴州旅遊文化學院、貴州中醫藥大學、遵義大學、茅臺學院等高等學校,爭取省部***建貴州師範大學。加快入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的貴州理工學院等4所高等學校建設。建設壹批我省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發展急需的學科專業,培育壹批學科帶頭人,今後三年,建設國家重點學科、專業30個以上,支持建設省級特色重點學科45個、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50個。充分發揮高等學校人才培訓基地作用,年培訓各類人才8萬人以上。(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衛生廳、省文化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旅遊局,貴陽市委、市政府,貴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貴州電網公司)

五、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下得去、上得來、穩得住、能發展的基層人才工作機制,每年從我省基層教育、衛生、農林、水利、建設和旅遊、文化宣傳等系統選拔1000名業績突出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送往省內外高等學校、職業學院、醫療機構或人才基地進修。在鄉(鎮)設立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現分類的評價標準,即評即聘。大力實施萬名教師、萬名醫生培養引進計劃,對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副高以上職稱的人才,可實行直接考核方式聘用。註重引進省外高級技師,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全面落實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津貼,建立基層退休金獎勵制度。實施科技特派員技術創新示範工程,采取“壹人壹企壹策”項目支持方式,每年選派80個科技特派員團隊為基層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黨委、政府)

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2013年至2017年省級財政投入10億元的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專項引導資金,圍繞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節能環保、電子信息、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現代服務業,實施100項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提升核心競爭力。加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2015年全省國家級開發區達到4家,省級開發區80家;加快建設貴州科學城,引進中國科學院等重點院所、高等學校在貴州建立分支研發機構,組建貴州省產業技術發展研究院、貴州省應用技術研究院,建成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創新創業基地20個。以企業為主體,新建30個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創新平臺,打造100個省級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建成30個博士後流動(工作)站;大力實施“2011計劃”,建成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20個,力爭創建1—2個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力爭建設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各3個以上。擇優遴選資助壹批“125計劃”項目,開展關鍵***性技術攻關,建立省級科研教學團隊10個。(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編委辦、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統計局、省旅遊局、貴州科學院,貴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

七、積極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戰略聯盟建設。牢牢把握產學研結合導向,依托我省骨幹企業、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或其他組織機構,以企業的發展需求和產學研各方的***同利益為基礎,以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總目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為保障,加快建設壹批技術創新合作組織和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合作組織。重點支持省內外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聯合開展技術創新,支持科技成果在貴州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建設。深入開展院士專家助百企、教授博士進園區等活動。到2015年,落實重大產學研合作項目100項,建設省級產學研合作示範基地40個,重點培育建設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20家以上。(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委)

八、孵化培育壹批創新型領軍企業和重大創新項目。瞄準國內外壹流水平,采取“壹企壹策”等方式,遴選壹批具有較大規模優勢、較強創新實力和發展潛力的骨幹企業,支持建設具有國內外壹流技術條件和研發水平的企業實驗室或科學家工作室,努力集聚國內外領軍人才和團隊,加緊研發掌握壹批產業級重大原創性、合作性技術成果,造就壹批引導我省重點產業發展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建設聯動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和發布重點項目,省級相關部門協力培育,整合資金給予支持。到2015年,建成國家級創新型企業15戶以上、省級創新型企業120戶;推動壹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孵化壹批高成長性的科技企業,打造壹批競爭優勢明顯、快速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群,引進培育高新技術企業400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九、深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體制機制改革。進壹步落實和擴大科研機構的法人自主權、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以及決策、用人和經濟自主權;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錄用方式創新,探索采取面試考核、實績考察等多種方法,聘用事業單位急需適用的專門人才。推進省屬科研院所改革重組,積極引導和推進有條件的轉制科研院所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持公益類科研院所建立現代院所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創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心和技術交易服務機構,增強集成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能力。深化職稱評定改革,對於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形成顯著效益的科技人員,可以破格晉升技術職稱。(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編委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衛生廳)

十、健全和落實激勵人才發展、科技創新政策。采取免費提供廠房、科技專項資金支持、減免行政規費等措施,新培育1萬戶民營科技企業。高等學校畢業生領辦創業項目並帶動就業,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壹次性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用好用足國家支持技術創新、鼓勵創業就業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引進人才在我省工作的收入,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省內留成部分可作為政府支出安排獎勵給個人。將人才待遇與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實際貢獻及成果轉化產生的效益直接掛鉤,建立以業績為重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機制。鼓勵和支持國有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醫療機構處級以下的科技人員帶著科技成果創辦、領辦、合辦科技型企業,允許在企業參股、持股;科技人員在完成本單位本職工作前提下可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其收入歸個人所有;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職務發明成果轉化的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後,可按高於60%的比例由研發人員及其團隊自主分配,或以股權形式獎勵專業技術人才。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設立股權激勵專項資金,對科技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的公司制企業,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的,折算比例可達70%。對於符合股權激勵條件的團隊和個人,給予股權認購、代持及股權取得階段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代墊等資金支持。科技人員經批準、選派到基層或服務企業,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工資正常晉升。對創新創業業績特別突出的,授予“黔靈科技貢獻獎”並給予重獎;對人才發展工作成效特別突出的用人單位,授予人才“伯樂獎”。(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衛生廳、省農科院、貴州科學院,各市州黨委、政府)

十壹、強力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省和貴陽市人才市場改造升級,推進各市(自治州)人才服務體系標準化、規範化建設。2015年前,省和9個市(自治州)要建立人才“壹站式”綜合服務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市(自治州)建立人才資源服務園區,支持培育民營人才服務機構,扶持和培養壹批具有國內競爭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3—5個國際國內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到我省開辦分支機構。通過舉辦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組團赴國內外開展人才集中招聘等方式,開拓國內外高層次人才資源引進渠道。落實好高層次人才購房(租房)補貼、免費入住等政策,加快建設壹批人才公寓、人才小區。省、市、縣三級***提供1.5萬套人才公寓,每個市(自治州)要建設1個規範的人才小區,專門用於急需緊缺的領軍型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入住。各地要加快建設壹批公***租賃住房,切實滿足符合所在地住房保障條件的人才住房需求。建立綠色服務通道,落實好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制度。采取建立國際人才服務區、國際人才學校等辦法,切實做好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外國專家來黔服務工作。(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廳)

十二、紮實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改造提升和建設壹批布局合理、人員專業、流程科學、高效透明的技術交易平臺,鼓勵省外有資質的科技中介組織在我省建立分支機構,開展技術交易、咨詢評估、信息等中介服務,優先支持示範性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構建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到2015年,全省生產力促進中心達到150個,其中國家級9個;建成10個技術交易平臺,入庫科技成果2萬項,帶動產值100億元;推進科技創新成果專利化,重點科技創新主體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年均增長30%以上;實施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重點培育150戶知識產權優勢明顯、市場競爭力較強的企業,形成150項重大關鍵技術專利或專利群,培育形成壹批中國馳名商標和貴州省著名商標。(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十三、深入推進科技金融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科技金融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國有創投機構績效考核、約束及激勵機制,建立科技信用體系並納入銀行征信系統。鼓勵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通過信貸、票據、擔保、理財等方式,對科技創新型企業開展特別服務,2015年前力爭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全省範圍內設立5家科技特色支行,依托保險機構在貴陽市啟動科技保險業務。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探索建立人才發展非公募基金。擴大省級財政科技風險投資規模,帶動社會資本投入50億元,壯大創業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和科技小額貸款機構規模,全省科技金融服務能力達200億元。到2015年,每個市(自治州)至少設立1家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各機構資本總規模達20億元。(牽頭單位:省委金融工委、省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中國銀監會貴州監管局、中國證監會貴州監管局、中國保監會貴州監管局)

十四、進壹步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好省、市、縣三級財政分別按不低於每年公***財政預算收入(不包含非稅收入)的3%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的規定;采取爭取國家財政支持和省級財政撥款引導,省有關專項資金按壹定比例投入,國內外機構、企業和個人贊助或募捐等辦法,建立貴州省人才發展基金,重點資助全省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的人才開發。省、市、縣三級財政科技投入的年均增幅繼續高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省級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繼續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幅,至2015年達到8億元以上。落實好從現有省級財政安排到省發展改革、教育、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農業、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水利、旅遊等部門的相關資金中,拿出3%—5%的比例,用於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成果轉化及創新平臺建設的規定。積極申請國家參股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省級可通過省創業投資基金、省科技風險投資資金以及省有關專項資金給予相應參股支持。(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農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旅遊局)

十五、統籌推進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工作。堅持黨政主要負責同誌親自抓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工作的責任制,實行主管業務、科技創新、人才發展三位壹體的工作制度,省直各相關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統籌推動本領域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工作。各市(自治州)要結合政府機構改革、落實好單獨設置縣級科技管理機構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配置科技資源的統籌管理機制。健全完善人才發展、科技進步與創新專項統計制度,每年要發布統計公報,形成年度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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