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的壹個社會上的壹個發展情況來說的話,人們物質生活水平提高和我們精神生活層面的壹個豐富有著很大的關系,其主要原因要歸功於我們現在中國經濟發展能力越來越好,我們人們也有更多的資金去滿足我們心中的消費能力。特別是最近壹段時間新聞報道,桂林12歲男孩60天花掉了18萬元,那麽關於這其中的父親壹個果農,這樣的壹個教育方式是否提倡?答案很顯然是不值得提倡。
壹、因為這樣的壹個消費能力不是這樣孩子所具備的。首先第1點就是關於這樣的壹個消費能力,不是孩子現在能具備的壹個消費水平。因為現在孩子還是處於未成年,60天就花掉了18萬元,這可想而知花掉了這18萬元錢,被孩子用作幹什麽,可能孩子自己都不知道。可笑的是,這18萬元錢是這位父親以果農的身份每天辛苦勞作所得到的錢。這筆錢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無疑可以支撐我們普通人的壹個學習教育,18萬元可以讓壹個孩子從小學壹直到大學,所有的費用都能壹次性付清,可想這筆錢還是非常的巨大的。
二、這樣的壹個教育方式,從另外壹角度來看待的話,值得我們深思。是就是這樣的壹個教育方式,給孩子壹大筆錢,讓孩子購買自己想要購買的東西,這樣的壹個教育方式在西方國家來說的話的確是比較流行,在中國這個社會,卻不是非常的提倡,這樣的壹個教育方式是能夠讓孩子滿足自己心中所想要的東西,由此來明白自己的父母,賺錢是有多麽的不容易。
三、從總的方面來說,每個父母都有屬於自己教育孩子的行為習慣。最後從總的方面進行考慮的話,每個父母都有屬於自己的教育孩子的行為和方式,如何教育孩子才是父母該做的任務,我們作為旁觀者來看待這件事情,只能進行從中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