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安全生產的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與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研究。
2、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起草綜合性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制定發布工礦商貿及相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工礦商貿生產安全標準並組織實施。
3、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國家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依法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權。
依法監督煤礦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以及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狀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企業;組織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管理各地煤礦安全監察局和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
5、負責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
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依法組織協調重大、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調查處理的實施;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
依法行政是加強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的重要基礎。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組織學習,按照監管監察職責,在安全生產工作格局中找準定位,進壹步轉變職能。
轉變觀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努力開創安全生產新局面。要以貫徹落實“三個決定”為契機,大力推進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進壹步健全完善安全監管體系,提高監管執法權威,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監管職能。
煤礦安全作為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國家監管、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完善煤礦安全監管機制,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礦安全形勢,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擴展數據:
安全生產行政強制程序中的安全生產行政強制分為七類:
1是查封或者扣押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設施、設備、物料,查封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
2、臨時查封易制毒化學品相關場所,扣押相關證據材料和違法物品;
3.是查封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查封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於非法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原料、設備、工具;
4、是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
5.壹是封存產生職業危害或者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物料、設備;
6.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
參考資料:
人民網-安監總局:安全生產行政強制分為七類。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