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級負責經濟和法律工作的部門是公司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在合同管理中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二)組織制定和發布統壹的合同文本;
(三)建立法制體系並組織實施;
(四)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審查合同;
(5)參與合同起草、談判和簽署;
(六)組織合同管理的法律監督;
(7)負責合同專用章和印章的管理;
(8)合同管理的檢查、考核和評價;
(九)指導、協調和處理合同糾紛案件,參與處理合同糾紛;
(10)負責合同管理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11)協助檔案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合同備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12)負責合同管理培訓;
(13)進行合同管理研究;
(14)其他合同管理職責。
財務管理部門在合同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1)審核合同資金是否納入預算,財務收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2)辦理合同付款、開票、納稅等事宜;
(3)合同履行的財務監督;
(4)配合處理合同糾紛;
(五)履行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合同管理職責。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職人員作為合同歸口管理人員。集中合同管理員壹般應具備國家企業法律顧問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並具備相應的合同管理知識。
法律依據:
《國家電網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公司各級單位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勞動合同不適用本辦法。
各級單位的職能部門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四條合同管理遵循“統壹歸口、統壹職責、統壹流程、統壹文本、統壹考核、統壹平臺”的原則。
統壹歸口管理,即各級單位的合同由負責經濟和法律工作的部門管理;統壹職責,即與合同管理相關的各級單位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由本辦法統壹規定;統壹流程,即各級單位合同管理的主要環節和程序統壹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見附件1);統壹文本,即在公司下發的統壹合同文本範圍內,各級單位要用統壹的合同文本簽訂合同,並按其使用要求執行;統壹考核,即按照統壹的原則和標準對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統壹平臺,即各級單位采用經濟法律管理業務應用系統(“四化”法律服務保障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經濟法律系統”)作為統壹的合同信息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