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要職責是:
(壹)起草全國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國家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三)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中央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監測國際國內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國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四)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國家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五)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壹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國家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國家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內設機構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副司局級):
(壹)辦公室(外事司)。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研究糧食和物資儲備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宣傳工作。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對外交流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二)糧食儲備司。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棉糖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擬訂全國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局統計工作,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
(三)物資儲備司。擬訂戰略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戰略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計劃的建議,組織實施戰略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戰略物資儲備統計工作。
(四)能源儲備司。擬訂原油、成品油、天然氣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承擔相關儲備統計工作。
(五)法規體改司。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組織起草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規劃建設司。研究提出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中央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
(七)財務審計司。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管理相關資金,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三、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的工作
1、是做好國家糧食儲備,服務國家宏觀調控,維護糧食市場穩定,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擔負在這些方面的重大職責屬於中央企業,國有大型骨幹企業,中儲糧的總資產達到14263億元,員工總數約有42000多人,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2、中儲糧是國有企業,但是,主要承擔的是物資儲備任務,不像其他國企還需做好銷售經營。
法律依據: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
第壹條
為了加強對中央儲備糧的管理,保證中央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保護農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有效發揮中央儲備糧在國家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