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瀏覽器搜索並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2、在系統首頁點擊“企業信息填報”;
3、選擇營業執照登記機關所在地;
4、輸入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後,進行工商聯絡員登錄;
5、在系統中依次點擊“年度報告填寫”及對應的申報年度;
6、仔細閱讀填寫須知,點擊“已閱”和“確定”;
7、根據提示填寫年度報告相關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8、確認信息無誤後,點擊“提交並公示”,完成年報的填報和公示。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年報的註意事項:
1. 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2. 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年報,通常是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3. 在填報前,應準備好企業的基本信息、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
4. 根據提示仔細閱讀填報須知,確保理解各項填報要求;
5. 在填報過程中,應註意保存數據,防止信息丟失;
6. 在提交前,應仔細核對填報的各項內容,確保無誤;
7. 提交年報後,應留意系統是否有返回提交成功的信息;
8. 年報壹旦公示,將對外可見,需註意保護企業敏感信息;
9. 如有變更信息,應及時更新,避免因信息過時而影響企業信用;
10. 對於不需要公示的信息,如個體工商戶的“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無需填報。
綜上所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年報的步驟包括登錄系統、選擇年度報告填寫、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交公示。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
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