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堅持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原則。
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絡技術創新應用,支持網絡安全人才培養,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絡安全防護能力。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絡安全宣傳教育,指導和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十條。國家支持企業、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絡安全相關教育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培養網絡安全人才,促進網絡安全人才交流。
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的優勢:
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是安全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參與和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力量,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充分利用社會機構的技術力量為政府履行職責提供決策依據,切實解決安全監管幹部力量不足的問題。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帶來的優勢是:壹是政府引入社會化服務機構的主導作用;二是政府監督管理的互補性;三是社會服務機構的理論與實踐壹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