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是指在國家和地方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能夠承擔重大、關鍵產業發展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這些企業積極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建立了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和機制。
國家知識產權示範企業評選標準
1,企業成立和穩定年限
企業應成立三年,並擁有穩定的R&D團隊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以保證持續創新能力。
2.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
企業近三年專利授權總數應不少於50項,其中發明專利授權數應不少於10項。企業還應至少擁有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10項核心知識產權。
3.知識產權戰略與管理
企業應當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配備專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
4.科技獎勵與產學研合作。
近三年內,企業應至少獲得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或2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或擁有1項國家科技進步獎。同時,企業應具備產學研合作的能力,能夠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開展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的創造與應用。
5.完整性管理和標準化
企業應具有較高的誠信和規範管理能力,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如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
6.知識產權運營和規劃
企業應積極開展知識產權運營,對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的運用制定明確的計劃和實施方案。
7、綜合評價與評分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對申報企業的條件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主要根據企業的知識產權創造能力、管理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以及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