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相關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納入本單位崗位管理,試用期滿後,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被聘用人員必須在澗西區工作滿3年後方可流動。在筆試、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相應環節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個人健康管理。
本次招聘,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查、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壹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區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