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配合18個城市(上海、天津、齊齊哈爾、哈爾濱、長春、沈陽、唐山、太原、青島、淄博、常州、蚌埠、武漢、株洲、柳州、成都、重慶、寶雞)優化企業資本結構試點工作,建立健全企業優勝劣汰機制,指導和規範這些城市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破產工作。
壹、實施企業破產必須首先安排破產企業的職工。
破產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妥善安排破產企業職工再就業,並保障其再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據此,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在實施企業破產中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首先要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維護社會穩定。
二、破產企業土地使用權的處置
企業破產時,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主要通過拍賣或者招標方式轉讓,轉讓所得應當首先用於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後如有剩余,剩余部分與其他破產財產統壹納入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三。破產財產的處理
破產財產處置前,應當由具有合法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價值作為底價,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依法轉讓。
處置企業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不足以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的,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的收入中撥付。
企業在破產前向職工借款維持生產經營,視同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按照貸款實際使用時間和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貸款利息。企業破產前職工作為資本投入的資金視為破產財產。
房屋、學校、幼兒園、醫院等福利設施。對於破產企業的職工原則上不計入破產財產,由破產企業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轄區、縣人民政府接管,其職工由接收單位安置。但如果不是必須繼續,可以整體出售,則可以納入破產財產。
第四,擔保的處理
破產企業的財產作為抵押,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抵押財產計入破產財產;債權人不放棄優先受償權的,超過抵押債權的部分納入破產財產。
企業對同壹財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當企業破產時,抵押權人按抵押順序受償。
企業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被擔保企業破產後,擔保企業應當按照擔保合同承擔擔保責任。但還款期限可由擔保企業與被擔保企業的債權人協商確定。
行政機關為企業提供擔保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認擔保合同無效。
動詞 (verb的縮寫)破產企業職工安置
破產企業所在的市、市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轉崗培訓、職業介紹、生產自救、勞務輸出等多種措施。,妥善安排破產企業職工再就業,保障其再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勵破產企業的員工自謀職業。對於個體戶,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支付壹次性安置費,不再保留國企職工身份。壹次性安置費原則上按照破產企業所在地市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倍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有關市人民政府規定。
破產企業職工失業期間,按照《國有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期滿後不能再就業的職工,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由當地民政部門按規定發放社會救濟金。
破產企業退休職工的退休費和醫療費由當地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機構管理。破產企業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其退休職工的退休費和醫療費由當地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未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中支付;處置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不足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的收入中撥付。
破產企業職工因工致殘或者患嚴重職業病,全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作為退休職工安置。離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工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申請提前退休。
破產企業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安排,按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安排臨時工,應按《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辦理。
破產企業職工安置費用來源不足的,按照企業隸屬關系,由破產企業所在地的市、市轄區、縣人民政府承擔。
六、銀行因企業破產造成的貸款損失。
銀行因企業破產而遭受的貸款本息損失,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國家銀行總行批準,分別在國家批準的銀行提取呆賬準備金和呆賬控制準備金的比例內核銷。
七。破產企業的整體接管
人民法院對清算組提出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作出裁定後,但在分配方案實施前,其他企業整體接收破產企業財產,承擔分配方案確定清償的破產企業債務,並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兼並企業的優惠待遇。
八。瀕臨破產企業的重組
對瀕臨破產的企業,企業所在地的市、市轄區、縣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整頓企業管理、改變企業資產管理形式、指導企業組織結構調整等措施進行整頓。
企業所在地的市、市轄區、縣人民政府認為企業不適宜破產的,應當給予財政資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幫助企業清償債務。
瀕臨破產的企業申請破產前,經三分之二以上債權的債權人同意,並經企業所在地的市、市轄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從企業中分離出企業效益好的部分。分立後,企業按照約定的比例承擔原企業的債務。
九、實施企業破產的組織領導
實施企業破產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由壹名政府官員牽頭,由經貿委(經委、計委)、計委、財政、銀行、勞動、審計、稅務、國有資產管理、土地、工會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工作機構,統壹負責組織、協調和解決企業破產實施中遇到的問題,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要根據當地社會的承受能力,制定切實可行的企業破產方案。要采取積極穩妥的措施,及時處理企業破產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要發揮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在企業破產實施中的作用。企業破產實施中遇到的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