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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銀行上市的利弊

國有銀行上市的利弊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並不客觀,堅持認為沒有壞處才是正道。從利弊分析,有利於除弊。

有益的方面

(1)上市直接融資充實資本:資本充足率是衡量銀行資本狀況的重要指標。根據巴塞爾協議的要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內地銀行法也有同樣的規定。資本充足率代表了商業銀行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比率越高,存款人的本金越安全。目前,中國大陸國有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普遍不達標。比如(1999)9月末,工行4.57%,農行1.44%,建行3.79%,只有中行達到8.5%。

(2)有利於社會監督和透明:成為上市公司後,可以通過依法定期公布公司信息、經營業績和重大做法,實現壹定的透明度,股東、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將與日俱增,有利於公司的控制和經營轉型。相對而言,投資決策失誤和公司重大措施的制定受到壹定的制約,可以避免暗箱操作。

(3)有利於分散銀行的經營風險:股票的發行上市意味著銀行經營風險分擔的社會化,體現為股份制銀行享受收益、承擔風險的原則。銀行的股份越分散,股東就越多,其分散風險的功能就越顯著。這樣,國家所承擔的風險才能逐步放下。同時,商業銀行過去依賴政府財政補貼的習慣可以日見改善。要對股東負責,而不是對上級政府負責。相對來說,銀行的經營效率自然提高了。

(D)資源能夠得到合理利用:所謂資源,不僅包括獲得的資金,還包括人員和設備。過去,國企辦社會是理所當然的。把企業的資源投入社會公益事業,是壹種沈重的負擔。上市後,社會福利事業要剝離,交由各級政府預算,企業只需依法繳納部分職工社保福利。企業資源利用得當,過去分配給社會事業的人員和設備可以收回,重新培訓和安置。

(五)可以擴大和平衡股市:今年7月9日,滬指漲到2000點,滬深兩市上市公司超過1,000家的時候,金融公司只有5家,整體比例不平衡。

不足之處

(1)誤以為公司上市就能轉型:雖然上市後有外界監管的壓力,但如果上市後公司本身缺乏自律,不良資產依然湧現,就會成為股東和投資者都不敢回避的股票。不要把上市誤認為是解決國有商業銀行困境、迎接入世的靈丹妙藥。如果上市審核和公司負責人的態度不調整,很容易陷入吃掉財政、吃掉投資者的“圈錢”弊端,即發行股票換鈔票。

(2)股東承擔改革成本:壹方面國有商業銀行上市為投資者開辟了投資渠道,另壹方面股東是否也承擔了壹份改革成本。在國有股和法人股比例較大的情況下,股東大會上的話語權是否被重視值得考慮,上市作為改革的壹種方式對股東是否公平,也要仔細考慮,向股東詳細說明。更重要的是,通過上市,徹底改變管理體制,讓股價得到大眾認可,對國家、對企業、對股東都有利。

(三)註意銀行風險向金融風險的轉移:國內國債負擔沈重,國債總額到年末達到19895億元(人民幣,下同),占GDP比重接近25%,比5年前增長了5倍多。中央財政對國債的依賴程度遠高於西方國家的平均水平,中央財政的債務負擔加重,擴大國債發行的空間越來越小。我國預算債務負擔率在1998為9.6%,11.7%在1999。但為了防止金融風暴,財政部以1998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行了2700億元特別國債,專門用於補充國有商業銀行資本金。要發展中西部地區的資金,建立社會保障體系,需要龐大的資金,比如重新發行國債,這是沈重的財政負擔。雖然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後政府不必承擔財政負擔,但如果股市低迷,股價下跌,融資不足,不重新發行國債補充國有銀行資本金,銀行業危機和金融危機就會相互影響。

綜上所述,利大於弊,但改善和防止弊並不難。只是觀念上的問題,比如上市前的股改,上市後避免吃同壹鍋飯。有的是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建立,銀行風險管理和依法建立制度,再比如上市後定期披露信息,對股東公平,可以防範風險。

四點建議

(1)主管主承銷商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壹定要負起責任:新股發行制度由審批改為核準,主承銷商要對自己的商譽信用評分負責。四大商業銀行壹旦上市,要以對國家、對社會、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壹個簽字就保薦上市,勢必信用卓著。

(2)扮演經濟警察角色的會計師要負起責任:壹般大眾能看懂的公司會計賬目很少,主承銷商委派的會計師要負起責任認真核對。不能因為是國有商業銀行就對他們網開壹面,甚至偽裝賬戶上市。這與過去的紅燈、瓊民源事件不同。

(3)以自律代替他律:上面說的社會公眾和股東的監督,說到底是他律,是被動的。而如果妳自覺自律,就能贏得大眾的信任。銀行間自律協會是壹種過渡性的做法。中國壹旦入世,自律不足,其他法律也無法生效。在優勝劣汰的市場化下,國有商業銀行也會倒閉。

(D)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監督司8月6日至8月9日提出的研究報告,並結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做法。這個信貸管理表應該是為壞賬分類管理而設計的,旨在改變國有商業銀行。管理的基本理念不應該是吸足了上市的資本就可以高枕無憂的錯誤理念。尤其是風險觀念的強化不容忽視。以前國家壟斷風險,壞賬多與銀行的聲譽和風險關系不大。畢竟有國家信用擔保。壹旦國家逐漸退出市場,銀行不得不壹步步面對信用和風險,即“企業信用”日益大於“國家信用”,最終以“企業信用”為主。因此,如果我們缺乏風險管理,我們可能會陷入金融危機。

未來趨勢

(1)基於全球化和中國加入WTO的挑戰,可以預見國有商業銀行將通過股票市場上市和資產重組。由於銀行信息化的到來,電子銀行和聯網的設計是必然的,而這種設計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為了降低競爭成本,銀行兼並或戰略聯盟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為了合並而合並,采取“弱弱結合”,不如不合並。或者彼此的企業文化不兼容,硬性融合,必然導致分離,或者需要時間磨合。

(2)政企分開是未來的必然趨勢:壹般國企早就有這個要求了,更別說屬於國企的四大商業銀行了。所謂政企分開,就是所有權(董事會)和經營權(職業經理人)的分離,從而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現在上市了,股權也分散了,政企分開的要求會越來越高。上市初期,國家控股公司持有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因為不流通,可以高達70-80%,對壹般股東不公平,也容易讓人鎖定籌碼,從中投機。所以,未來如何進壹步釋放國有股和法人股,是要考慮的。

(3)上市國有商業銀行股權分散,政府想管的轉向宏觀管理;通過貨幣政策、利率、存款準備金率等。,它由中央銀行控制。它不像過去那樣,用行政幹預來迫使壹個企業撥款拯救那個公司。央行負責宏觀操作、交易秩序和危機預防。屆時,上市商業銀行、企業和個人都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做出自己的選擇。尤其是利率自由浮動後,銀行之間的自律協議會被打破。

結論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漸進式改革符合要求,股票上市是必由之路,因為入世在即,競爭激烈。既然債轉股已經取得成效,減少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債務,可以滿足上市條件,上市是最好的選擇。從政策背景的客觀論述來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有上市的必要。在利弊分析中,雖然利弊互見,但在現狀和未來利大於弊,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將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國有獨資銀行改制為現代公司並在股票市場上市,既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又為投資者開辟了多元化的投資渠道,避免了有序運行下的財務危機和等待。今天不做,明天可能會後悔。更何況目前中西部發展和社會保障需要大量資金,政府不能分心去管國有銀行,而是要妥善處理,順利上市。如果股市繁榮,上市的國有商業銀行有競爭力,國有股和法人股就會借機釋放,這對西部開發資金和社會保障的融資帶來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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