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資委主要職責
(壹)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七)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機構
國資委***有23個內設機構,都是正廳級,其名稱和職能如下: (壹)辦公廳(黨委辦公廳) 負責委機關文電、會議、機要、督辦、保密、密碼、信息、檔案、信訪、信息化、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工作,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保密工作,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信訪工作,聯系所監管企業維護穩定工作。 (二)綜合研究局 組織開展國資監管、國企改革發展黨建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工作,統籌分析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情況,綜合研究提出全局性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 (三)政策法規局 起草國資監管法律法規草案,承擔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審核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國資監管體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議;牽頭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牽頭指導和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研究國企改革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指導推動國企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政府間國企議題的對話談判和有關應對協調工作;承擔委機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委機關法律事務。 (四)規劃發展局 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的重大投資和境外投資進行監管;指導所監管企業制定實施國際化經營戰略;指導所監管企業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與地方的合作。 (五)財務監管與運行評價局 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承擔國企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委派總會計師履行崗位職責。 (六)產權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制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 (七)企業改革局 研究提出國企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完善規範董事會運作的制度體系;擬訂所監管企業合並、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方案;牽頭承辦所監管企業章程審核工作,指導推進國企加強企業管理;指導推進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央企業職工安置工作。 (八)考核分配局 健全所監管企業國際對標、行業對標體系,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企業績效評價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對所監管企業開展績效評價;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和激勵辦法,並根據考核結果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規範職工福利保障;健全國有企業中長期激勵約束機制,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規範實施。 (九)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 完善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運作制度;指導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指導所監管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與服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歸口管理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多元投資主體公司出資人職責有關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承擔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執行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管理劃轉後的國有資本。 (十)科技創新和社會責任局 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工作,研究提出推動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建議,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工業化融合發展及安全防護;指導所監管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督促指導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能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援疆援藏援青和扶貧等工作。 (十壹)綜合監督局 牽頭承擔國有資產監督職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內部監督工作;負責綜合檢查國資監管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提出健全完善規章制度體系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內控體系建設、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開展合規管理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內部審計及企業監事會工作。 (十二)監督追責局 負責所監管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建立監督追責工作體系;負責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有關***性問題開展專項核查;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十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壹局(董事會工作局) 研究制訂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政策;按照管理權限,協助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統籌推進所監管企業董事會和外部董事隊伍建設;牽頭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 研究制訂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政策;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幹部監督工作、教育培訓工作、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五)黨建工作局(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 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的意見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中央企業團工委的日常工作,領導所監管企業的***青團和青年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工會、婦女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十六)宣傳工作局(黨委宣傳部) 負責所監管企業理論武裝、意識形態管理、對外宣傳;指導所監管企業新聞輿論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對外宣傳、新聞和網信工作。 (十七)國際合作局 承擔委機關、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部分行業協會有關外事管理與服務事項;負責所監管企業境外經營的外事事務,配合處理境外突發事件和危機工作。 (十八)人事局 研究制訂委機關、直屬單位幹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政策;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教育培訓、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監督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局(行業協會商會工作局) 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的意見;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審批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負責人,審核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人選。 (二十)機關服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局) 指導各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機關服務中心黨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各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機關服務中心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管行業協會的國有資產和財務工作。 (二十壹)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二)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 按照管理權限,組織開展對所監管企業、直屬單位、行業協會的巡視監督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巡視巡察工作,協助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巡視巡察工作;承擔國務院國資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二十三)國資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國資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承擔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三、直屬機構
國務院國資委***有直屬機構6個,分別為: (壹)幹教中心 國務院國資委幹教中心內設有綜合處、財務處、壹處(中央黨校國資委分校辦公室)、二處、三處、四處、五處、六處等部門,其主要負責國資委幹部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為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國資委機關、事業單位幹部提供教育培訓服務。培訓範圍主要包括:黨校課程培訓、企業管理知識培訓和專業崗位培訓。 (二)研究中心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內設有黨政辦公室、科研組織處、國資監管研究處、資本運營研究處、企業改革研究處、黨建與治理研究處、國際合作研究處、創新發展研究處等部門,其主要職責是:緊密圍繞國資委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國有資產監管、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理論和實踐,充分履行智庫職能,當好國資委和國資委黨委的參謀助手,規範開展好咨詢服務,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內設有綜合處、規劃發展處、系統運行處、網站工作處、統計分析處、研究咨詢處、應用開發處、項目建設處、國資監管壹期工程辦公室等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1、按照國務院國資委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負責委信息網絡系統和應用平臺的構建、管理、日常運行維護和網絡安全工作。 2、負責國務院國資委互聯網、國資監管網和涉密網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 3、負責國務院國資委互聯網站、內部信息網站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 4、負責國有重點企業數據的收集、加工與分析,對國有經濟發展有關問題的跟蹤與研究分析,互聯網信息的采編和分析,信息分析報告上報中辦、國辦和委領導。 5、承辦國資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國企績效評價中心 國企績效評價中心內設有綜合處(辦公室)、壹處、二處、三處、評價處(含監督組)等部門,主要職責是開展國有企業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風險預警等相關工作。業務範圍包括國有企業有關評價和監督檢查相關政策研究及組織實施,以及國有企業財務、業務信息收集整理與分析加工等。 (五)新聞中心 新聞中心內設有綜合處、融媒體處、重點報道處、網絡處、新媒體處、品牌傳播處、外聯處、網站工作部等部門,其主要職責是開展國有企業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促進國有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承擔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的輿情監測與研判應對工作;開展國有企業新聞傳播規律和熱點問題輿論引導的研究工作;協助委機關做好國資委和中央企業新聞宣傳報道的策劃及實施工作;開展中央企業新聞發言人的培訓工作;承辦委機關交辦的具體工作。 (六)中國大連高級經理學院 中國大連高級經理學院內設有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教務部、北京教研中心、培訓壹部、培訓二部、網絡培訓部(中國幹部網絡學院企業分院管理中心)、科研部、國際合作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行政財務部等部門,其主要業務是承擔國有骨幹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現職領導人員、後備領導人員、戰略後備人員和全國企業培訓基地的領導人員及骨幹教師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相關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四、駐委紀檢監察組
除了國資委內設機構和直屬機構,還有中央紀委派駐到國資委的紀檢監察組,為副部級機構,負責對國資委人員進行紀檢監察。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內設:辦公室、第壹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第八紀檢監察室、第九紀檢監察室、第十紀檢監察室、第十壹紀檢監察室等12個部門。五、監管央企名錄
國務院國資委負責監管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包括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稀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氣裝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物流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等97家。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央企,排名靠前的壹半是副部級央企,排名靠面的則是正廳級央企,都是國有骨幹型企業,國資委的強大可見壹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