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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力爭3年實現房產市場秩序好轉 嚴查變相漲價等行為

觀點地產網訊:10月28日,安徽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安徽銀保監局辦公室、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1部門聯合下發《合肥市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

據悉,該《方案》專項整治重點針對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在本市註冊或經營的涉房網絡平臺及自媒體等。《方案》指出,在房地產開發方面,主要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新建商品房項目違規交付。

另悉,在房屋買賣方面,主要整治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挪用交易監管資金;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房;協助、誘導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等。

此外,於住房租賃方面,該《方案》指出,主要整治內容為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克扣租金押金等;於物業服務方面,主要整治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等。

據悉,該《方案》指出,合肥市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單位要建立整治工作臺賬,強化部門聯合懲戒,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其中第壹階段為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2021年11月20日前)。第二階段為檢查和整改階段(2021年11月21日—2024年)。第三階段為建章立制和監管水平提升階段(貫穿全過程)。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除安徽合肥出臺整治方案外,於2021年9月,廈門同時發布《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以及《關於<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讀》,文件明確參與競買“法拍房”的人員,應當事先確定在本市具有購房資格,防範通過“法拍房”規避限購政策,堵塞政策漏洞;在島內新購買的壹手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後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根據市場形勢變化,適時適度調整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等。

另悉,同於2021年9月,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聯合轉發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通知內容提到先行啟動實施房地產開發專項整治,強化預售資金監管;重點整肅房地產交易秩序,嚴懲捆綁車位等違規銷售行為;於2021年10月20日,浙江義烏市出臺樓市新政,涉及預售條件和公證搖號兩方面。義烏將降低預售條件,取消每批次預售間隔不少於3個月的規定;調整“公證搖號”政策。容積率1.2以下的以及建築層數3層以下的小區,登記人小於開盤房源數的項目,可以不采用公證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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