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入學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更好地落實高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要求,規範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入學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更好地落實高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要求,規範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GB代碼:12979,湖北招生代碼:C538),英文名為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註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體育場路31號,郵政編碼443000。
第三條學校是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宜昌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是國家優質院校高職院校,湖北省示範性高職院校。2022年,學校設置高職招生專業46個,其中國家骨幹(示範)專業6個,教育部、財政部“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業發展能力”專業2個,省級重點專業6個,省級品牌(特色)專業8個,“湖北省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人才培養計劃項目”專業3個。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於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
第五條學校招生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教育部關於招生的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和審議我校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717-8853805)。
學校實行招生信息公示,通過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電話(0717-8853388、8853399)、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微信小程序“三峽職業學院招生”等渠道發布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
第三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學校應當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因素的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和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分省份、分專業確定招生計劃,報學校招生委員會和湖北省教育廳審批後,由省級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詳細招生專業和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告為準。
第十條普通高考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壹高考”。其他類型考生按相關規定參加相應考試。
第十壹條學校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新生與往屆學生同等對待。
我校設立的宜昌鄉村醫生專業群(臨床醫學專業)和宜昌基層自然資源與規劃管理人才專業群(村鎮建設與管理專業)僅限於宜昌考生,這兩個專業群錄取的考生需與其所服務的縣(市、區)衛生部門、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第十二條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錄入學校後,學校將根據考生電子檔案信息、院校專業誌願、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方面情況,按照“平行誌願”、“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擇優安排考生專業。專業招生計劃數不能滿足考生意願的,如果考生服從調劑,可以安排到其他專業。
第十三條藝術類錄取,采用省級專業聯考成績和文化成績按比例折算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四條填報我校誌願的考生,原則上錄取後不退出檔案。
第十五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將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標準執行。新生入學後安排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以下專業有明確的身體要求:室內藝術設計、物聯網應用技術、學前教育不招收色盲學生。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條新生應按時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在報到日期前辦理請假手續。未請假或請假後兩周內未報到者(以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為準),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根據國家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在復核中發現學生弄虛作假等情況,認定復核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具體收費標準按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有完善的獎勵和資助機制,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成才;向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發放國家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臨時補助,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減免部分學費;對於參軍入伍的學生和退役士兵,學校執行國家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給予支持和保障。
第二十條學生完成學業並考試合格,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畢業證書,其學歷在教育部網站進行電子註冊。
第二十壹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17-8853388和8853399。
咨詢企業微信號:13545850580
學校招生網網址:/
電子郵件:zjb@tgc.edu.cn
郵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體育場路31號
郵政編碼:443000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招生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也不存在代理機構或招生代理機構。學校保留對以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