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四大”企業審核申報確認工作的重要性
“四企”是指規模以上工業、規模以上批發零售餐飲企業、資質等級以上建築施工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單位。“四上”企業作為壹套企業網上直報的調查對象,其信息是否真實可靠直接影響統計數據的質量。加強對四級企業的審核確認,即做好企業納入聯網直報系統時的“入庫”管理,目的是進壹步規範和鞏固基層單位名錄庫,築牢聯網直報的第壹道紅線,即“先進庫、冗余數據”和“不在庫、不出數據”,確保“四大工程”順利進行。“先入庫,後報號,入庫,走程序”既是“四上”企業必須遵循的原則,也是對“四上”企業審核確認工作的總結。目錄庫生成的“四對四”企業調查單位庫,按照統壹單位標準、統壹單位管理、統壹工作流程、統壹軟件平臺的原則,進行審核確認和維護管理,為企業實施“壹套表”提供及時、準確、詳細的“調查單位”,對防止跨地區、跨行業重復填報重名重碼,保證源數據質量,提高統計能力和政府統計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四大”企業在審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批範圍不明確。根據審批工作的相關通知要求,審核包括年度審核和月度審核,審核範圍和時間有所不同。根據審批工作中的職責分工,相關專業人員應保證質量,名錄庫人員應保證入庫。月度審計對象主要是新開辦的企業和已經改制重新登記的企業。年度審計對象主要是成長型企業、退出型企業和新註冊企業。以上範圍看似簡單,但在實際工作中需要花很大力氣去識別。目前,前幾年起步的老企業,基層每個月都要申報新企業,不在目錄數據庫的成長型企業也要申報,導致企業入庫時間延後。
2.審核環節脫節。在“四上”企業審批工作中,名錄庫管理機構和專業人員在審批中各司其職,審批環節各不相同,缺乏銜接和整合,容易出現片面的審批結論。現有制度大致將審核權限劃分為:目錄數據庫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申報企業的許可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是否符合統計單位劃分的規定;是否有重復申報等。各專業負責審核企業申報的專業信息是否完整規範,行業類別劃分是否準確;是否為當年新開企業;是否達到規模(定額)等統計標準。以上分工看似清晰合理,但在實際操作中,單位是否符合入庫標準,往往需要綜合考慮以上指標來判斷。在實際的審批過程中,如果壹意孤行,必然會得出片面的審核結論,使問題企業漏網或錯卡符合標準的企業。
3.網絡審批系統有待完善。第壹,審批登記表和增減變動清單在系統中沒有設置,無法自動生成,反復填寫審批系統中已有的信息,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建議完善系統功能,讓審批登記表和變更清單由系統自動生成,這樣導出後,要填寫的信息就完整了,只需要單位或縣級統計部門蓋章即可。二是由於“四上”審批時間集中,尤其是第二批年度審批成長型企業,由於審批時間緊張,沒有足夠時間糾正數據采集或錄入中的問題,導致企業未能通過審批。
4.企業之間的合作度低。壹是企業積極性不高。企業普遍認為申請“四上”企業後需要履行網上直報義務,工作任務增加,企業申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二是部分企業達到規模,但申報材料不全。壹般納稅人是大型行業申報的必要條件。有些企業雖然已經生產經營,但還沒有申請壹般納稅人。三是申請材料審核嚴格,企業合作減少,有厭煩情緒。隨著統計“四大工程”的不斷完善,“四大工程”企業的申報工作越來越規範和嚴格,要求已投產和新成長為“四大工程”的企業填報正式的統計報表和部分財務報表,任務繁重。此外,部分企業領導對“四對四”企業申報重視不夠,企業統計人員與財務人員銜接不到位,部分報表數據難以獲取,部分統計分類不到位,企業證書和報表資料不規範,如材料和公章缺失、“三證”過期、項目備案文件不正確、統計報表與相關財務報表不符合邏輯等。這些材料經過上級嚴格審核後,有相當壹部分要退回企業多次填寫修改。壹些企業對此感到厭倦,認為他們小題大做,故意為難他們,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
三、改進“四大”企業審核和申報的幾點建議
1.完善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從長遠來看,以國家制度的形式,明確企業和各級統計部門在申請統壹過程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從根本上解決申請統壹過程中出現的壹系列問題,確保企業能夠按規定程序及時加入統壹。進壹步明確部門組織的“四上”企業申報。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後,縣級企業主管部門(經信、住建部門、商務等。)應向縣級統計局提出申報申請。縣級統計局現場核查符合標準的,主管部門指導企業完善申報材料,報縣級統計局審批。
2.同時管理服務,兩個前進。在“四上”企業審核工作中,要深入了解申請納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系統的準“四上”企業的統計基礎工作情況,針對申請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力爭在企業進入統計聯網直報系統前對其進行規範管理和服務。壹是執法檢查前移,通過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在以往的統計工作實踐中,對於統計網上直報中新註冊的企業,壹般是在其填報統計報表後,才會進行執法檢查或監督檢查。檢查中,要根據“四上”企業上報的統計報表,檢查數據是否真實,檢查統計人員持證情況,檢查統計臺賬等基礎工作建設情況,如有問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剛開始填報統計報表的“四上”企業,統計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內部統計制度不健全等。,而且他們經常因為這類問題受到行政處罰。“四類”企業在進入聯網直報系統前,應在審核階段對其統計基礎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以便發現壹些可能影響數據質量的薄弱環節,將執法檢查工作前移,加強統計管理。二是業務指導前移,開展針對性業務培訓。根據“四上”企業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基礎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對企業進行業務指導,就是教會企業從哪裏填表,如何準確填報報表。首先,讓企業掌握聯網直報系統的使用,解決在哪裏填表的問題;其次,對企業進行業務培訓,讓企業掌握統計報表各種標準和指標的解讀,解決填報問題;第三,規範企業基礎統計工作,為提高數據質量創造良好環境。業務指導前移,是為“四上”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促進統計數據質量的提高。
3.創新方法,加強溝通合作。在審核工作中,目錄數據庫管理機構和專業部門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因為兩者職責重疊,壹些特殊問題需要雙方協商確定。在審核過程中,要打破專業之間的職責界限,分工負責。目錄數據庫管理機構和專業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充分了解審核標準,加強溝通。對有異議的企業,目錄數據庫管理機構和專業部門應及時交換意見,討論審核處理意見。按照“分項審計與綜合審計相結合、技術審計與邏輯審計相結合、人工審計與機器審計相結合”的方法,很好地貫徹了“程序外審計先於程序審計”的思想,以程序外數據審計為基礎,確保程序審計的準確性。根據審核程序“壹庫在線”模式的便利性,上級統計部門可將審核端口前移,錄入企業信息,導入縣(區)級企業數據,然後啟動“預審核”工作。壹方面節省了後期審核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壹方面為處理特殊情況預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