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是註冊資本654.38+0萬以上;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
(2)
ICP備案登記表。
(3)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
公司簡介。包括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公司、人員、場地和設施的基本情況。
(5)
公司最近壹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驗資報告(新公司只提供驗資報告)。
(6)
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相關信息。
(7)
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提交相關主管部門預先核準的批準文件。
(8)
ICP業務可行性報告(包括服務項目、範圍、業務市場預測、投資效益分析、發展規劃、項目規劃、預期服務質量、收費方式和標準)和技術方案(包括網絡概況和結構、組網方式、選網技術和標準、設備配置等。).
(9)
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證的措施。(包括後續資金保障、技術力量保障、業務運營保障、內置管理模式。
)。
(10)
信息安全措施。(包括網站安全措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
接入基礎電信運營商的憑證是服務器托管協議(預期服務保障)。
(12)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13)
證明公司信譽的相關材料(新申請公司無此項,由非運營公司變更為運營公司時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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