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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壹步規範本市適齡兒童入學工作,優化區域學前教育資源配置,更好地為家長提供入學指導服務,現將2022年本市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壹.工作原則
(1)統壹部署
根據全市入學工作要求,各區統壹規劃、統壹部署、統壹推進、統壹實施,結合本區工作實際,按照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壹網辦”方便家長有序開展適齡兒童入學工作。
(2)規範程序
堅持依法合規、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入園工作流程。各類幼兒園不得變相測試適齡兒童和家長,不得損害兒童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入園受到各方監督,孩子們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
(3)因地制宜
根據本地區資源配置情況,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妥善安排符合本地區需求的適齡兒童入園。
二、工作內容
2022年6月2日,全市統壹公布各區適齡兒童入學政策。本市適齡兒童入學主要分為信息登記、登記核實、錄取通知書三個階段。
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有意願的幼兒園可通過網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開展線上公園開放日活動。
(1)信息註冊
2022年,全市適齡兒童監護人通過“上海市適齡兒童入園信息登記系統”(登錄上海市網信辦首頁“2022年適齡兒童入園”專題欄目,或登錄申辦移動端首頁“2022年適齡兒童入園”)登記適齡兒童入園信息。期間,各區安排線下服務點,幫助無法自行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兒童監護人進行線上信息登記。
1.登記對象的範圍
2022年入學信息登記對象為18年9月至319年8月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適齡兒童的監護人。
報名入托、由中班轉入大班的幼兒園監護人不屬於本次統壹入學信息登記的對象。
2.登記對象和子女的情況
兒童和監護人必須根據自身情況持有下列證件之壹:
(1)本地戶籍:居民身份證(號);
(2)非本地戶籍: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居住登記證、港澳居民大陸往來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大陸往來通行證或臺灣省居民居住證;
(3)外國國籍:護照。
3.註冊時間
16 2022年6月9日至6月6日,適齡兒童監護人通過上海市“壹網通辦”網站或“隨申辦”移動終端進行信息登記,取得《上海市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登記號。《登記表》和登記號作為幼兒入園驗證的證明。
4.信息登記的確認和修改
適齡兒童監護人應當錄入或者確認市電子證照數據庫提供的監護人和兒童姓名、證件號碼、居住地等相關信息。
(1)如發現“上海市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系統”中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監護人可根據所持證件信息在系統中進行修改。
(2)對於已取得入學所需各類證件,但在“上海市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系統”中未顯示信息的兒童,監護人可根據所持證件信息進行登記。
(3)對於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辦理各類證明的兒童,各區在登記驗證階段組織信息補充登記,驗證監護人和兒童填寫信息的準確性。
監護人成功註冊信息後,原則上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確需修改信息,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在登記驗證階段完成信息修改。
(2)註冊驗證
2022年6月24日至7月22日,適齡兒童的監護人在擬註冊幼兒園所在區的入學政策規定的註冊驗證期內,通過上海市“壹網通辦”首頁“2022年適齡兒童入學”專題欄目或移動端“隨申辦”首頁“2022年適齡兒童入學”登錄上海市適齡兒童入學信息註冊系統, 並按照幼兒園擬註冊地所在區的入園政策和註冊辦法進行了兒童。 期間,各區安排線下服務點,幫助無法自行完成登記驗證的兒童監護人。“招投標”手機終端或上海“壹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無法在當年入園的幼兒,監護人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延期入園。上壹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園的幼兒,監護人可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園。具體申請和安置辦法由各地區根據本地區工作實際情況制定。
幼兒園托兒所、中大班轉園登記由各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自行辦理。
(三)錄取通知書
2022年8月15日前,各區根據本區各園登記情況,基本完成幼兒入園工作,發放《幼兒入園通知書》。
三、工作要求
(壹)加強組織領導,穩妥審慎推進工作。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全面掌握本區工作實際,充分研判資源配置與本區適齡兒童需求的匹配情況,結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斷優化工作方案。
(2)做好組織培訓,加強安全防範。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員、場所、時間。加強錄取工作期間線下服務點周邊的綜合管理工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確保錄取工作平穩有序。
(三)公開招生信息,做好咨詢服務。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各區的入園政策和相關信息,包括幼兒園、中大班、特殊需要兒童(包括因特殊原因當年不能入園的兒童、特殊兒童等)的入園辦法。).做好政策咨詢和解答服務,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四)加強監督管理,完善監督機制。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落實相關工作要求,依法查處隨遷子女入學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確保隨遷子女入學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