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處長江中遊洞庭湖之北,總面積18.59萬平方千米,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總人口6 031萬人(常住人口5 710萬人)。
湖北省在地貌上中部為平原,南東、南西及北三面環山,呈向南敞開的馬蹄形盆地,省內土地類型多樣,總體構成“七山壹水二分田”的土地利用結構。礦產資源總量較豐富,總體上呈“種類多、分布廣、規模小、主礦集中、支柱礦產短缺、難采選礦多、開發利用難”的特點。
國土資源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為了貫徹中央關於人口、資源、環境的基本國策,充分發揮國土資源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全省在認真執行《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同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精神,有力地規範和加強了全省國土資源管理與保護工作,促進了國土資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轉變。
2005年,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取得以下進展:
●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取得壹定進展,新發現礦產地4處。
●油氣勘探取得新進展,新發現兩個含油區帶。
●深部找礦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大冶鐵礦深部找礦發現厚大鐵礦體。
●正確處理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生態建設的關系,連續七年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全省規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4 008 666.67公頃,2005年末實際基本農田保護面積4 017 079.00公頃。
●2005年規劃設計與預算的高產農田建設項目67個,預算16.962 9億元。
●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
●編制完成《湖北省農村建設用地減少與城市建設用地增加掛鉤試點方案》,並獲國土資源部批準。
●全省95個縣(市)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上報工作基本結束。
●編制完成《2005~2015年湖北省磷礦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
●編制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或簡報290 余份,為地方政府防災減災提供了決策依據。
●成功預報206 起地質災害,組織轉移群眾7 615人,避免直接經濟和財產損失11 302萬元。
●對納入國家三峽庫區地質災害二期地質災害治理的56個崩滑體項目進行了省級竣工最終驗收,工程質量全部合格,優良率達92.06%。
壹、土地資源
(壹)土地資源狀況
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2005年湖北省主要地類情況見表1。與2004年相比,耕地減少15 820.00公頃;林地增加20 046.67公頃;園地減少1 906.67公頃;居民點及工礦用地增加8 360.00公頃。各地類構成見圖1。
表1 2005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現狀
圖1 2005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現狀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2005年年初,全省基本農田保護面積4 017 079.00公頃(其中耕地3 932 221.64公頃),年內實際減少1 909.53公頃(其中建設占用1 495.55公頃,生態退耕242.95公頃),年內實際補劃10 669.26公頃(其他農用地調整8 408.85公頃,整理復墾開發增加360.60公頃),年末面積4 025 838.75公頃(其中耕地3 929 015.98公頃)。
根據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匯總數據,2005年末全省耕地總量7 012.75萬畝,繼續呈遞減態勢。較年初7 036.50萬畝減少了23.75萬畝。其中,建設占用耕地7.60萬畝,比2004年減少2.63萬畝;生態退耕19.20萬畝,比2004年減少5.32萬畝;農業結構調整占用耕地45.31萬畝,比2004年增加22.07萬畝;災毀耕地7.43萬畝,比2004年增加了7.25萬畝。
2005年全省***增加耕地57.66萬畝,其中開發未利用土地5.59萬畝,復墾廢棄地1.28萬畝,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92萬畝,農業結構調整轉為耕地0.48萬畝,其他地類變為耕地48萬畝。2005年全省耕地凈減少23.73萬畝。
2005年全省繼續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建設占用耕地7.60萬畝,但全省開發、復墾、整理增加耕地8.79萬畝,實現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後盈余1.19萬畝。
2.建設用地
2005年全年審批建設用地11 960.70公頃,較去年增長了43.27%。其中國務院批準建設用地6 785.57公頃(其中農用地6 011.91公頃,耕地4 221.59公頃);省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用地5 175.13公頃(其中農用地4 261.37公頃,耕地2 795.25公頃)。按建設用地用途構成,分批次建設用地4 727.60公頃(其中商服用地555.65公頃,工礦倉儲用地2 609.52公頃,公用設施用地327.21公頃,公***建築用地601.57公頃,住宅用地451.63公頃),單獨選址建設用地447.53公頃(其中交通運輸用地9.97公頃,水利設施用地278.96公頃)。
2005年全省經省級政府批準征用農用地2 164.62公頃,其中耕地1 503.99公頃,征地總費用113 279.92萬元,安置農業人口34 023人。征用農用地較多的市有武漢、宜昌、荊州、襄樊,征用面積分別為249.98公頃、262.16公頃、231.67公頃和195.14公頃。
3.土地開發整理
2005年***完成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1 385個,其中土地整理項目357個(國家級4個,省級14個、市級100個、縣級239個),土地復墾項目204個(省級22個、市級66個、縣級116個),土地開發項目824個(省級50個、市級271個、縣級503個),***增加土地面積10 432.85公頃(其中,增加農用地12 346.43公頃,耕地11 059.80公頃,建設用地64.84公頃),總投資額57 141.99萬元,見表2。
表2 2004~2005年湖北省土地開發整理復墾
與2004年相比,2005年全省土地整理、開發表現出巨大的潛力,農用地增加面積主要集中在土地整理和開發兩個方面。
二、礦產資源
(壹)礦產資源現狀
全省礦產資源總的特點是:礦產資源總量較豐富,種類較齊全。化工、建材及部分冶金礦產豐富,資源分布廣泛,主要礦產資源集中度較高,區域特色明顯,但礦床規模偏小,能源等支柱性礦產短缺,***、伴生礦床多,貧礦、難采選礦多,開發利用難度較大。
截至2005年,全省查明資源儲量礦種中,具有資源優勢、開發條件好、市場前景廣闊且在國民經濟建設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礦產為磷、鹽、石膏、芒硝、銅礦、水泥用灰巖、鐵礦和玻璃用矽質原料礦產。此外,金、銀、釩、錳、石墨、飾面石材、冶金輔助原料類等礦產也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見表3。
表3 湖北省主要礦產資源儲量
註:表中數據均來自湖北省礦產資源年報,其中,2003、2004年煤的資源儲量數據包含石煤儲量。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地質勘查***投入地勘費3 839.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撥款2 339萬元),其中按礦種投向是:煤145萬元,地熱185萬元,金587萬元,銅248萬元,鐵92萬元,鉛鋅515萬元,鍶190萬元,多金屬礦32萬元,磷礦472.5萬元,巖鹽180萬元,石墨10萬元,石膏185.9萬元,方解石10萬元,板巖6.1萬元,溶劑用灰巖100萬元,冶金用白雲巖19萬元,水泥用灰巖93萬元,其他礦種769萬元。地質勘查工作有所加強,商業性勘查走出低谷,逐步趨向活躍,地勘企事業投入1 015.50萬元。
(三)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2005年,全省有效的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發證分別為377個和4 471個,見表4。
表4 2005年湖北省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發證情況(有效證)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2005年全省有各類礦山企業5 088家,比2004年的4 677家增加了8.79%;工業總產值933 185.43萬元,比 2004年的 744 602.41萬元增加了 25.33%;礦產品銷售收入868 828.15萬元,比2004年的678 228.21萬元增加28.10%;利潤總額83 318.12萬元,較2004年的65 421.48萬元增加了27.36%,增長幅度較大;從事礦業活動人數為222 577人,較2004年的229 047人減少了2.82%。
根據礦山年報數據分析,2005年全省在石油、天然氣未納入統計的情況下,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均有所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礦產品價格的上揚,在壹定程度上刺激了礦業市場的快速發展。2005年全省的主導礦產,如磷礦、煤、鐵、金、銅等礦產品的銷售價格明顯上揚,尤其是磷礦、煤礦、鐵礦價格增長幅度較大。
2005年,全省開展專項治理整頓工作,嚴格實施礦產資源規劃,整合了部分不符合規劃的礦山,關閉了部分公路、鐵路兩旁的采石場和磚瓦粘土廠。但是,由於大量的采石場和磚瓦粘土廠逐壹統計數以前未按鄉合並統計,因此,2005年統計的礦山總數較2004年有所增加。
三、國土資源市場
(壹)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2005年,全省采取各種措施加強了土地市場規範化建設和土地市場制度建設:①嚴格土地管理供應管理,制定《湖北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試行)》,並作為國土資源部門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指標;②專門下發了《進壹步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在重點城市初步建立了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③與省監察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壹步規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通知》,進壹步規範招拍掛出讓程序,不斷擴大招拍掛出讓信息公開度和覆蓋面;④各地建立土地收購制度,增強政府壟斷土地市場的能力,同時,有效利用土地儲備,盤活存量用地;⑤結合實際,制定全省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標準,加強協議出讓土地的管理。
2.土地壹級市場
2005年,全省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為5 946公頃,其中,依法出讓供地4 791.83公頃,占供地總量的81%;協議出讓供地3 109公頃,占出讓供地總量的65%,全年土地成交價款164.27億元,純收益57.59億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供地面積1 680.31公頃,成交價款100.97億元,純收益35.83億元。按招拍掛出讓的土地用途構成,住房用地占招拍掛出讓總量50%左右,商服用地占23%,工礦倉儲用地占13%。
3.土地二級市場
2005年,全省土地轉讓面積1 362.09公頃,轉讓金額31.19億元;土地出租面積261.01公頃,出租金額3 982萬元;土地抵押面積6 495.51公頃,抵押價款324.6億元,貸款金額144.9億元。與2004年度相比,抵押土地面積略有增加,但收益有顯著增加,抵押土地宗數、出租和轉讓土地宗數、面積及收益有所減少。
2005年,全省土地轉讓面積所占比例較大的為工礦倉儲用地,面積696.92公頃(占49.69%),其次為住宅用地,面積424.86公頃(占30.29%);轉讓金所占比例較大的為住宅用地,轉讓金額 174 021.85萬元(占 53.59%),其次為普通商品房,轉讓金額134 872.47萬元(占41.53%)。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2005年是全面開展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第壹年,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進壹步好轉,省廳出臺壹系列政策,嚴格礦業權管理:①實行礦產分類管理,推進礦業權壹級市場建設,以風險勘查申報在先,低風險勘查有償出讓探礦權,無風險且無須勘查就直接出讓采礦權的思路,分類出讓礦業權;②加強轉讓管理,規範礦業權二級市場。通過以上措施,礦業權市場建設取得了新進展:礦產資源商業性勘查趨向活躍,社會投資顯著增加;礦業權有償使用取得較好的成績,兩權有償出讓金額達3.42億元。
2.探礦權采礦權壹級市場
2005年,探礦權出讓67宗,合同金額10 416.41萬元,其中,煤礦47宗,6 401.21萬元,熔劑用石灰巖3宗,1 066.78萬元,磷礦3宗,157.39萬元。
2005年,采礦權***出讓1 456宗,出讓金額23 766.59萬元,其中,拍賣出讓2宗,出讓金額170.20萬元;掛牌出讓158宗,出讓金額2 947.66萬元。招、拍、掛的宗數、金額分別占總數的10.99%、13.12%。主要涉及礦種為煤、石煤、鐵、磷、重晶石、矽灰石、方解石、水泥用灰巖、建築石料用灰巖、制灰用灰巖、建築用白雲巖、建築用砂、磚瓦用粘土、建築用輝綠巖、大理石、建築飾面用大理石等。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5年,探礦權轉讓***6宗,價款1 895萬元,其中鐵礦1宗,1 400萬元;磷礦2宗,375萬元;金礦1宗,45萬元,銅礦1宗,40萬元;釩礦1宗,35萬元。
2005年,采礦權轉讓2宗,價款185萬元,全部為建築石料用灰巖。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1.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省***發現土地違法案件3 687件(歷年隱漏619件,本年發生3 068件),涉及土地面積1 991.56公頃,其中耕地939.59公頃。本年立案3 436件,本年結案3 464件(含部分上年未結案件)。土地違法案件與去年相比增加了32%,通過查處土地違法案件,全省***拆除建築物120 356.13平方米,沒收建築物98 349平方米,收回土地44.99公頃(其中耕地15.36公頃),罰款2 449.1萬元。動態巡查發現3 094件,發現率84%,動態巡查制止2 801件,制止率為91%,挽回經濟損失1 016.48萬元。
2.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省***發生各類礦產違法案件284件。按礦產違法案件主體劃分:企事業單位58件,集體違法案件34件,個人違法案件192件(占全年礦產違法案件的68%);按礦產違法案件性質劃分:無證開采217件(占全年礦產違法案件的76%),越界開采37件,非法轉讓采礦權11件,其他14件。
在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過程中,全省處理有關違法責任人15人。其中,行政處分6人,刑事案件移交7人,刑事處罰2人。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收到行政復議***48件,受理行政復議案件***35件,占申請總數的72.92%。其中,省廳收到行政復議***12件(其中,受理行政復議案件8件),占申請總數的25%;市(州)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收到行政復議***36件(其中,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7件),占申請總數的75%。
2005年,全省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理行政復議案件52件(包括上年未審結的4件)。今年審結的行政復議案件有32件,結案率61.54%。其中,復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占多數,有21件,維持率為65.63%;申請人撤回申請的有5件,占審結案件總數的 15.63%;復議機關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有5件,占審結案件總數的15.63%;此外,尚有7件案件未審結,占今年審理案件總數的13.46%。
從今年的行政復議案件來看,全省今年行政復議主要有以下特點:①申請復議的總數和受理的案件較去年有大幅增加;②申請行政復議案件中因行政處罰引起的呈上升趨勢;③申請復議案件無行政收費和行政強制引起的行政復議,不作為的行為引起的行政復議僅為1件;④處理方式多樣,仍以維持占主要,但撤銷和撤回申請的行政行為明顯增加。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1.管理機構與從業人員情況
2005年全省國土資源行政管理從業人員5 394人,其中,具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4 053人,占總數的75.14%。另外,全省鄉級國土資源所1 014個,人員10 404人,其中,專職10 260人,兼職114人。人員知識結構構成總體特點是:隨著管理機構級別下降,從業人員學歷平均水平同步降低,見表5。
表5 2005年湖北省國土資源管理機構、人員知識結構
註:省直屬指仙桃、天門、潛江市、神農架林區國土資源局、沙洋監獄局國土資源局。
2.經費來源與使用情況
全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基本經費實行屬地化,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日常工作經費由財政根據預算編制人數按規定的預算標準進行核定,不足部分壹般由預算外資金彌補;專項項目經費主要來源於專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項收入等。其使用按規定用途專款專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其實行監督管理。
3.學歷教育和培訓情況
2005年,全省國土資源系統接受培訓及學歷教育人數分別為1 529人和580人。學歷教育主要是大專生和大學生,分別為354人和211人;培訓主要是業務培訓和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分別為1 040人次、423人次和66人次,其中國外業務培訓學習38人次。
七、問題和建議
(1)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經費不足,體制不順,職能沒有完全到位 ①部分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未設置礦政管理科室,相應的管理職能未到位;②部分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定人員編制過緊,預算經費不足,運轉困難。建議國土資源部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到位情況大檢查,促進礦政管理職能到位。
(2)國土資源管理存在“執法難、難執法” 的問題 應大力改革現行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尤其是土地監察體制。強化土地監察垂直管理和部門間的聯合執法,同時不斷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積極推行大要案交叉查處辦案的方法。
(3)國土資源監督體制不健全,監督難度較大 由於缺乏統壹的,相對比較完善的監督體系和制度,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和土地利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舉報渠道單壹或不暢通,加之其涉及多方利益,致使現有的國土資源監督體系,特別是礦政監督體制不能適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後續監督,急需建立健全壹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監督體制。
(4)規劃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作用有待進壹步深化和強化 目前,雖然全省已經建立了比較系統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和礦產資源規劃體系,但是,由於各地規劃意識存在較大差異,使得規劃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的宏觀調控作用和指導作用未能充分體現,特別是礦產資源規劃未能延伸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後續管理中,致使礦業權設置後,礦業活動是否完全遵循規劃尚不清楚,同時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規劃的約束力和權威性。
(5)全省國土資源市場建設雖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 突出表現在四個方面:①土地出讓中協議出讓多,招標拍賣少,土地資產顯化程度不夠;②探礦權采礦權出讓以協議出讓居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比重仍然較低;③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用過低,利潤大,礦業活動中的違規操作現象比較嚴重,加之礦業活動監督體系不完善,查處難度較大;④現有《礦產資源法》不能適應礦業市場的發展,與之配套的相關政策、措施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對礦政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罰力度過輕,約束力不強,嚴重阻礙了礦業權市場的有償有序發展。
建議加大國土資源資產化管理力度,積極促進《礦產資源法》的修改工作,頒布和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比較明細的處罰措施,逐步完善國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同時,大力培育國土資源市場,建立健全礦產資源監督有償舉報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公示舉報電話、舉報渠道等,確保國土資源有序、有償、合理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