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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市2021年秋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說明

根據《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襄教發〔2021〕23號)要求,2021年秋季襄陽市小學壹年級、初中七年級所有新生統壹通過“襄陽市義務教育招生平臺”進行招錄。平臺招生有利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公正,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提高便民化服務水平。根據襄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現將我市有關新生入學事項告知如下:

 壹、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範圍及招生平臺註冊對象

 (壹)公辦學校招生範圍。詳見宜城市人民政府網站“部門之窗—教育局—公示公告”欄《2021年宜城市義務教育統壹平臺招生實施方案》。

 (二)招生平臺註冊對象。

 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初中招收2021年小學畢業生。

 城區(市直)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對象除以上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有城區戶籍(不含鄢城辦事處所轄村組);

 (2)監護人(或兒童、少年)房產在城區(不含鄢城辦事處所轄村組)的兒童、少年;

 (3)流動人口子女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原則到流動人口指定學校(鄢城辦事處龍頭小學、窯灣小學、臘樹小學、鐵湖小學、白廟小學、潭堖小學)就讀。

 ①已在鄢城派出所申領了居住證(或《湖北省居住證受理回執》)的;

 ②在城區務工就業,且法定監護人至少壹人與所在工作單位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2020年9月前至今有效)且繳納社會保險或在城區經商並取得工商營業執照(2020年9月前辦理並至今實際經營)的;

 (4)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在城區居住且符合《湖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軍人子女。

 說明:

 不符合以上4類城區(市直)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請及時回戶籍地或房產所在地就讀,以免延誤入學。

 在各鎮(辦)所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申請入學的小學新生,請監護人於8月20日--24日到戶籍地對應學校登記報名,由負責登記的學校統壹錄入平臺。初中新生由鎮(辦)統壹分派到所轄初中,學生憑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

 二、平臺上傳有關資料說明

 平臺上傳的資料是適齡兒童、少年學位分配的依據,資料上傳成功即進入平臺數據庫處理。上傳的資料必須真實,虛假資料將會被平臺大數據自動識別,並最終影響學位申報。

 關於在宜城市城區(市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上學需上傳資料內容的相關說明:

 (壹)住房資料。家長需提供的住房資料為以下資料中的任壹種,且需是住宅類房屋,房產所在土地用途為住宅或者商住兩用:

 1、房產證明:

 ⑴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監護人(或兒童、少年個人)房產在宜城市區且產權份額不低於51%。

 ⑵房產證還未辦理的,應提供購房發票和網簽合同。

 ⑶適齡兒童監護人在宜城市城區無房、以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房產申報新生實際居住地的,三代必須同本(戶口簿)且無遷入遷出記錄,同時必須是監護人及孩子壹家三口無房。

 ⑷在宜城市城區已經簽訂了拆遷房屋置換協議,目前還未還房的,應提供《房屋征收產權調換協議》(宜城市城區拆遷戶且房產權為監護人或兒童、少年)、拆遷總指揮部證明、租房證明材料。

 2、房屋租賃憑證:承租人必須是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租期壹年以上(2020年9月前至2021年的9月30日後)。

 3、特殊住房證明:

 ⑴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在宜城市區公租房居住的,應提供公租房合同。

 ⑵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在宜城市區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地契、6個月以上的水電繳費發票等相關證明。

 ⑶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應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

 ⑷屬於集資房(小產權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發票、購房合同及6個月以上的水電繳費發票等相關證明。

 (二)經商、務工資料

 1、監護人2020年9月前至今來宜經商壹年以上的,應提供宜城市城區居住證或《湖北省居住證受理回執》(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憑證》不能作為入學證明材料,下同)、宜城市區營業執照(2020年9月前辦理並至今實際經營)、宜城市城區住房租賃協議(2020年9月前至2021年9月30日後);

 2、監護人2020年9月前至今來宜城務工壹年以上的,應提供宜城市城區居住證或《湖北省居住證受理回執》、宜城市區內勞動合同(2020年9月前簽訂至今有效)、宜城社保繳費證明、宜城市區住房租賃協議(2020年9月前至2021年的9月30日後)。

 3、宜城市鄉鎮戶籍進城務工、經商的,需要提供除居住證以外的其他資料。

 關於資料種類的相關說明:

 (壹)宜城城區戶籍(不含鄢城辦事處所屬村組)申請人需要錄入和上傳的資料目錄為:

 ⑴學生信息:錄入學生姓名、學生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等。

 ⑵家長信息:

 ①身份信息。選擇監護人(父親或母親,選擇名下有宜城市城區房產的壹方)、錄入監護人姓名、身份證號、選擇房產類型(產權房、公租房含軍產房>、自建房含集資房、小產權房>、置換房、租房、三代同堂),並拍照上傳監護人的身份證照片。若選擇“三代同堂”,需錄入祖輩關系、有房產的祖輩姓名、祖輩身份證號、祖輩房產類型,並拍照上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證照片。

 ②房產信息。

 A、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按平臺樣式錄入房產證號,房屋坐落位置,按樣式圖拍攝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照。

 B、有網簽合同的:拍攝網簽合同中帶有合同號、落款的頁面。

 C、屬公租房類型(含軍產房)的:錄入公租房地址,拍攝公租房合同;軍產房拍攝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

 D、屬自建房類型的(含集資房、小產權房):錄入房屋坐落位置,拍攝地契等相關證明材料;集資房拍攝購房合同或發票。

 E、屬置換房類型的:拍攝房屋置換協議及拆遷指揮部證明。

 F、屬租房類型的:錄入租住房位置錄入租住房位置並拍攝租賃協議。

 (二)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申請人需要錄入和上傳的資料目錄為:

 ⑴學生信息:錄入學生姓名、學生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按平臺樣式如實錄入。例:襄陽市襄城區)。並拍照上傳學生所在戶口簿中那頁照片。

 ⑵家長信息:

 ①監護人在宜城市城區購買了成套住房或居住房為公租房(含軍產房)、自建房(含集資房、小產權房)、置換房的,身份信息和房產信息錄入和拍攝上傳資料同前面宜城市城區戶籍需提供的資料壹致。

 ②監護人在宜城市城區無房產,屬租房的,除了錄入身份信息以外,還需拍照上傳以下資料:

 A、屬經商類型的,錄入居住證號,拍攝居住證或《湖北省居住證受理回執》、營業執照、住房租賃協議。

 B、屬務工類型的,錄入居住證號,拍攝居住證或《湖北省居住證受理回執》、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住房租賃協議。

 註:宜城市鄉鎮戶籍,但在城區有住房(產權房、自建房、公租房、小產權房等)或者在城區務工、經商的,需上傳同流動人口類型相同的相關資料。

 三、註冊、報名程序說明

 1、監護人通過招生平臺於2021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24:00註冊、上傳資料。

 2、今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全程在線上進行,學生家長可以通過平臺完成提交申請、咨詢溝通、反映問題等操作。平臺錄取過程和結果將通過平臺向申請人推送信息。

 3、相關數據核對,實際調查核實,精準派位核查;

 4、2021年8月底平臺通知學生學位派校結果;

 5、2021年9月1日:憑平臺註冊二維碼到學校報名,掃碼進班。

 四、民辦學校錄取說明

 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同公辦學校壹樣,先由學生及其家長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襄陽市義務教育招生平臺”,每生只能選擇壹所民辦學校提交申請,如實填寫申請信息。平臺根據申請信息確定錄取形式和對象。

 登錄平臺提交申請時間結束後,當申請人數小於招生計劃數時,提交申請的學生全部錄取。當申請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時,采用電腦隨機搖號進行錄取,全市統壹時間、統壹系統、統壹程序、統壹要求進行。凡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並接到錄取通知的學生,必須到錄取學校就讀。凡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可按照招生平臺通知要求,改報還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參與調劑錄取。

 五、其他事項說明

 1、2021年秋季,宜城市義務教育學校均通過平臺進行招錄,平臺註冊辦法另行通知。平臺以外招收的學生為違規招生,壹律不予註冊學籍。

 2、監護人提交學位申請後,請登錄本平臺,及時關註申請進度並閱讀相關信息通知。

 3、符合在城區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均對應在“接收流動人口子女就讀學校”入學,如居住地附近學校學位已滿,教育局將根據城區(市直)學校學位情況統籌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動人口子女就讀學校”。在鄉鎮學校就讀的,由鄉鎮中心學校統壹安排。

 4、用戶使用本平臺不收取任何費用。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通過本平臺申請學位過程中,任何機構、個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監護人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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