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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濰坊職業學院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與綜合評價章程

2022年濰坊職業學院自主招生和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您參考:

濰坊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與綜合評價章程第壹章?通則

為維護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意見》(魯教字[2019] 7?號)相關規定和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根據《關於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規則壹。本章程適用於濰坊職業學院?2022年單獨招生和招生綜合評價。

規則二。濰坊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規則三。濰坊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四條?學院名稱:濰坊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院代碼:12391

第六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職

第七條?學校級別:大專

第八條?學院地址:山東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教創新區海安路06588號。

第三章?體制

第九條?濰坊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濰坊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機構,負責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十壹條?濰坊職業學院教務處負責單獨招生、聯考命題綜合評價、考試、評卷、成績審核。

第十二條?濰坊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監督招生全過程。

第四章?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2022年,濰坊職業學院面向省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和退役士兵開展單獨招生。招生計劃800人,其中普通生650人,退役士兵150人。山東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綜合評價招生,招生計劃為1000人。

第十四條招生專業和計劃通過濰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gzdz/)報名。考生可報考我院3個誌願,選擇是否服從調劑。

第六章?檢查

第十七條?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除外)。總分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200分,均以原成績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考試。考試時間為2022年2月27日,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質和專業知識基礎。

2.專業技能測試。考生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統壹高考專業技能測試。相關通知請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

3.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素質測試或面試。日期是2022年2月27日。

第十八條?招生綜合評價。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的方式。?

1.綜合素質評價。學院對考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2.素質測試或面試。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要求,學院確定素質測試或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力,時間為2022年2月27日。

第十九條有關考試辦法的其他具體信息將通過濰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學院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招生簡章等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承認

第二十條?錄取規則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用於招生類別和專業的調整。

1.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線根據春考類別確定,資格線以下考生不予錄取。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春考類別各專業優先錄取,然後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退役軍人招生計劃單列,按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招生。

2.招生綜合評價:劃定各專業的合格線。根據招生計劃,各專業將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低於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3.錄取未滿的專業,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安排招生計劃。

4.免試考生錄取:報考免試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後,從濰坊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的“數據下載”欄目下載《高職院校單招考生報名表》,並按要求填寫。2022年3月?6月1前,將相關獲獎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就業合同證明等原件郵寄至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郵寄地址:濰坊東風東街8029號,郵編:261043),將拍攝或掃描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3116807689@qq.com .考生保證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5.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自主招生和招生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批準,並在學院網站公示。

6.錄取後,考生不得參加山東省2022年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22年山東省夏春季高考。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夏季高考招生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7.單獨招生、綜合評價的考生不得調劑專業。

第二十壹條?呼籲

考生如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在預錄取名單公布後2個工作日內向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投訴電話0536-3083621。

第八章?費用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二條?學院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頒布的《山東省學生資助管理辦法》(蔡鷺科教[2020]15號)及學院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入學,新生和參加春夏高考的新生壹起入學。招生後,學院會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審核。對復查中發現的考生在報名、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有關規定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第二十五條?證書頒發。學生按教學計劃完成規定課程,考試合格,符合學院其他畢業要求,授予濰坊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十章?其他的

第二十六條?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學院保留對以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學院此前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章程有抵觸的,以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壹致時,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濰坊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電話:(0536)3083621?8527126 ?8218945

傳真:(0536)3083600?8527131

學院網站:

高校招生網站:

郵政編碼:262737

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教創新區海安路06588號濰坊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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