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關於提高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關於提高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文件,

法律主觀性:

江蘇發布關於2013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全省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今年將從1增加基本養老金。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本市正在研究制定具體調整方案,待批準後實施。我市退休職工平均養老金已達1,440.22元/月。據了解,本次養老金調整範圍為2065年438+02,654,38+02,365,438+0之前參加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方式采用壹般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壹般調整的是退休、辭職、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每人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10%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在本次調整前。“截止2012年末,全市從業人員35.5萬人,其中市本級77977人。”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我市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已連續八年提高退休養老金。* * *企業養老保險待遇50.47億元,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已達1440.22元/月。通知中增加的養老金較低,除壹般性調整外,退休人員按10%標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較低的,各地可根據當地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結合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等情況確定調整標準。,210元範圍內不高於220元,蘇中和蘇北地區不高於200元。退休人員領取定期生活費的生活標準也可比照執行。2012 12 12 31年滿70周歲的(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日期為準,下同),年滿75周歲的,年滿75周歲的,年滿80周歲的,每月增發30元、40元、50元;退休領取定期生活費的,每月分別發20元、30元、40元。其中,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和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包括與原工商業者相區別的小商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每人每月增發50元。今年上半年退休從7月1開始調整。根據此次調整方案,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適當增發。其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每月增發500元。具有高級職稱的離退休科技人員,高正每人每月發放500元,亞熱帶高中每人每月發放400元。另外,2013、1、2013年6月30日起,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按本條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在此期間年滿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的老年人,按照本文關於老年人養老金發放的相關規定,從2065年7月1日起補足差額。

法律客觀性:

根據國家統壹部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關於2013年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20號),決定從2013年起,增加2012 12 31之前按國家政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職工基本養老金。根據國家批復,我省今年的調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措施如下:1 .2012 12 31之前退休或辭職的,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礎養老金,每滿壹年增加3元。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壹)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享受供應制度的老工人,每月增加30元;(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工資制度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 65438+2月31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5)2000年6月5438+2月31日前退休,退休前獲得高正職稱,按規定被單位聘為專職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每月增加360元;2000年6月5438+2月31前退休,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職稱並按規定被單位聘用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2000年6月5438+2月31後退休,退休前取得高正職稱,按規定被單位聘為專職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每人每月增加310元;2000年6月5438+2月31後退休,退休前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職稱的,每人每月增加65438元+060元。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加壹項。三、對於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四、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5.65438+2005年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六、按上述辦法調整的企業退休轉業幹部,按照中發〔2003〕29號文件和鄂省委〔2003〕53號文件規定,基本養老金尚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至平均水平(不含財政生活困難補助)。七、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 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

  • 上一篇:鶴壁天海集團是什麽性質的企業?
  • 下一篇:2022年秋季運動會樣稿(共6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