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省鄉鎮企業局職能調整為:承擔全省鄉鎮企業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服務職能,具體負責承擔全省農業產業化,農村三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的企業管理和鄉鎮企業的統計管理。
主要職責為:
(壹)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發展鄉鎮企業及農村三產業的有關政策,擬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指導鄉鎮企業進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二)負責《中華人民***和國鄉鎮企業法》、《湖南省發展鄉鎮企業若幹規定》的貫徹落實。維護鄉鎮企業合法權益,負責對全省鄉鎮企業的積極支持、合理規劃、分類指導。
(三)負責全省農業產業化的規劃、協調、指導、服務工作,研究扶持農業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的協調發展。
(四)指導和推進鄉鎮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開展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
(五)組織指導鄉鎮企業開展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工作。
(六)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財務會計、內部審計,資產評估,負責組織鄉鎮企業統計工作。
(七)為鄉鎮企業提供各類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鄉鎮企業的融資、技術、人才、培訓、信息創業等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政府用於扶持鄉鎮企業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資金並實施監督。
(九)承辦省政府及農業部鄉鎮企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