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是環境保護的主管部門,具體職責是:
1,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擬訂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全市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和重大經濟發展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2、制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全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組織城市環境保護規劃的審查;參與組織自然資源核算。
3、負責全市各方面汙染防治的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排汙總量計劃;組織協調全市重點區域和流域的水汙染防治工作。
4、負責全市生態和自然環境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新增省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相關工作,負責向全市提出各類新增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議;負責小城鎮建設中的環境保護;負責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
5、負責全市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汙染治理設施運行、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排汙申報登記和許可管理、汙染治理項目限期治理等進行現場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調查處理轄區內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轄區內環境汙染糾紛的調解;依法收取排汙費;指導和協調解決全市各地、跨區域、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
6.監督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汙染物排放標準。
7、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環境管理制度;負責法定權限內的環境保護和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國家、省、地方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和汙染治理項目的專項投資管理、驗證和審計;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量化考核;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8.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推廣環境保護科技示範項目;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相關工作;引導和促進環保產業發展。
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工作;制定地方環境監測制度和法規;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信息網絡;組織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
10,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組織和協調國際環境保護條約在本市的實施活動;管理全市環保系統的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落實外資有關的環保項目;受本市委托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宜。
11,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2,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環保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工人技術註冊評審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環保系統職工培訓、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3,對全市市政管理單位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監督,對新建項目實行“環評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監督;
14,負責征收超標排汙費和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振動、電磁輻射、放射性等排汙費。對違反規定者,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或提出行政處罰意見。
15,負責全市排汙費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報及相關報表的編報和報廢,負責汙染治理項目貸款使用和貸款豁免的監督檢查。
16,負責調查處理環境汙染糾紛和投訴等環保工作。
17,負責環境汙染事故和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調查取證,提交行政處罰決定建議。
18.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
19,負責汙染源檔案的建立...> & gt
環保局的主要職能是什麽?
趙局長:環保局是阜康市人民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對轄區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壹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2、統壹監督管理固定廢物、廢水、廢氣、粉塵、惡臭、噪聲、振動、放射性物質、電磁輻射等汙染和防治,做好全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和防治工作。3.負責權限內規劃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三同時”的監督管理和環保設施的驗收。4.負責環境監測、統計和環境信息;負責調查和報告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汙染糾紛,處理環境汙染和征收排汙費。5.負責辦理權限內的大氣、水汙染物排放許可證、危險廢物作業許可證、煙塵排放證。6.組織本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7.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環保局的職能和部門是什麽?
1,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擬訂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全市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和重大經濟發展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2、制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全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組織城市環境保護規劃的審查;參與組織自然資源核算。
3、負責全市各方面汙染防治的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排汙總量計劃;組織協調全市重點區域和流域的水汙染防治工作。
4、負責全市生態和自然環境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新增省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相關工作,負責向全市提出各類新增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議;負責小城鎮建設中的環境保護;負責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
5、負責全市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汙染治理設施運行、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排汙申報登記和許可管理、汙染治理項目限期治理等進行現場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調查處理轄區內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轄區內環境汙染糾紛的調解;依法收取排汙費;指導和協調解決全市各地、跨區域、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
6.監督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汙染物排放標準。
7、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環境管理制度;負責法定權限內的環境保護和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國家、省、地方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和汙染治理項目的專項投資管理、驗證和審計;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量化考核;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8.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推廣環境保護科技示範項目;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相關工作;引導和促進環保產業發展。
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工作;制定地方環境監測制度和法規;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信息網絡;組織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
10,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管理、組織和協調國際環境保護條約在本市的實施活動;管理全市環保系統的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落實外資有關的環保項目;受本市委托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宜。
11,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2,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環保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工人技術註冊評審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環保系統職工培訓、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3,對全市市政管理單位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監督,對新建項目實行“環評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監督;
14,負責征收超標排汙費和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振動、電磁輻射、放射性等排汙費。對違反規定者,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或提出行政處罰意見。
15,負責全市排汙費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報及相關報表的編報和報廢,負責汙染治理項目貸款使用和貸款豁免的監督檢查。
16,負責調查處理環境汙染糾紛和投訴等環保工作。
17,負責環境汙染事故和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調查取證,提交行政處罰決定建議。
18.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
19,負責汙染源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
20.<市委市政府承辦>;
環保局是做什麽的?
主要功能
編輯
第壹
擬訂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受國務院委托,對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和重大經濟發展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定國家環境保護計劃;組織制定國家確定的重點區域和重點流域的汙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第二
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和機動車等汙染防治的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
第三
監督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重要生態環境的建設和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生態破壞的修復;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和野生動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向國務院提出新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批建議;監督管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第四
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區、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省際環境汙染糾紛;組織協調全國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督和環境保護行政檢查;組織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第五
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和汙染物排放標準,並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發布;負責地方環保標準的備案;審查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寫國家環境質量報告;發布關於環境狀況的國家公報;定期公布重點城市和流域的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制國家可持續發展規劃。
第六
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審批開發建設活動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國家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第七
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學技術、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項目;管理國家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引導和促進環保產業發展。
第八
負責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國家環境監測網和國家環境信息網;組織全國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新聞出版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第九
制定關於全球環境問題的國家基本原則;管理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參與和協調重要的國際環境保護活動;參與國際環境保護條約的談判;管理、組織和協調國際環境保護條約的國內履約活動,統壹對外聯絡;管理環保系統的對外經濟合作;協調與合同執行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受國務院委托,辦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負責與國際環保組織的聯絡。
第十
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制定相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參與核事故和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工作;對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核設施安全、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汙染防治實施統壹監督管理;核材料的控制和核承壓設備的安全監督。
第十壹
負責總局的機構設置和人事管理;組織全國環保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第十二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環保局是做什麽的?
以前是屬於國家版圖的壹個部門,最近幾年才分出來。除了其他回答,車的環保標簽也是在那裏辦理的……工作量也是很大的壹個部門。
市裏和環保局是什麽關系?
環保局,衛生局,水利局,公安局都是城市的組成部分。
環保局能做什麽生意?
可以考慮成立環保公司,接受壹些環評驗收的委托,做中介。嚴格來說,很多小企業環保不達標,沒有通過環評驗收,所有的環保手續都辦不了,連營業執照都辦不了,所以利潤空間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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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的設立是什麽?
大多數縣級環保局的工作人員是公務員,但也有少數縣級環保局是事業單位。同時,環境科學所、監察支隊等很多部門都是事業編制,因崗位而異。
環保局工作累嗎?妳主要做什麽?
監察隊很累,環評部門很忙,但是環評部門挺好的。
請問環保局是做什麽的?
保護環境,防止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