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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察大隊的工作職能和程序是什麽?

主要職責:

1.制定排汙申報登記、排汙費、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執法的監督和監察。

2、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區、各部門和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和環境汙染糾紛。組織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3.組織生態環境監測。組織環境執法檢查和排汙收費檢查。組織國家批準的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

4、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保護的行政處罰。指導國家環境監察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工作。

5、指導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和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的環境監測和執法相關業務。

環境監測程序:

l、計劃管理?:

(1)根據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分別列出轄區內的重點和壹般汙染源清單,建立檔案;?

②按要求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2.現場檢查?:

檢查的主要內容:生產規模、生產工藝、地理位置、汙染物排放強度、汙染源控制等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辦理了相關環保手續。?

3.復檢:在規定期限內對異常情況進行復檢,檢查處理意見(結果)的落實情況。?

4.總結歸檔。

擴展數據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五個機構。

1,辦公室

承辦文電、會議、機要、保密、安全、印章、檔案、財務預算、固定資產管理、政府信息和公開、工作計劃和總結等綜合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制定環境監測和檢驗的政策、法規和規章;指導全國環境監測機構隊伍建設;組織“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

2、排汙費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處)

擬訂排汙申報登記和排汙收費的政策、法規、規章和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管理國家重點汙染源數據系統。

3.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檢查辦公室)

監督國家環境保護計劃的實施;督辦重大環境汙染違法案件;組織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和環境執法檢查;指導環保系統的環境執法工作;組織實施上市監管、期限管理和事後監管。

4.地區監察室(以下簡稱地區監察室)

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和農村環境執法;督辦重大生態破壞案件;協調解決省際區域流域的環境問題和環境汙染糾紛;指導環保督察中心的環境監察執法相關業務工作。

5、行政執法處罰(以下簡稱處罰)

組織實施環境行政處罰;承擔環境違法案件的審查、處理和處罰,監督行政處罰的實施;組織行政處罰聽證。

百度百科-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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