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山西省會計委派制的基本情況
山西省會計委派制從1992開始,經歷了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也是山西省會計委派制工作自下而上、由點及面、循序漸進的過程。
1.初始階段(1992-1997)
1992 10,山西省信州區保德縣率先成立全省第壹個會計局,揭開了全省會計委派制改革的第壹頁。全縣會計人員實行按行業、按性質集中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已實行會計委派制;國有工商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已實行會計委派制;對縣、鄉(鎮)集體企業和自收自支單位,實行持證管理制度。保德縣的會計委派制為全省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為今後會計委派制的全面發展奠定了基礎。
2.自然發育階段(1997 -1998八月)
1997年,山西省運城地區絳縣成立了由縣長兼主任、紀檢書記、組織部長兼副主任、組織、人事、編辦、勞動、財務、審計等部門組成的會計管理委員會,對全縣會計管理實行“壹元化、四項改革”。“統壹”即統壹會計制度,全縣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兩規”、“兩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國家和省統壹的法律法規。“四改”:壹是單位會計改為政府會計,委派會計的人事權由政府委托給財政部門管理;二是變單向考核為雙向考核,建立目標責任制;三是將免稅崗改為抵押崗;四是委派會計的工資改為由財務部門統壹發放。實施後,效果也很明顯。
呂梁地區興縣實行行政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出納委派制,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民營、鄉鎮企業實行考核制,農村金融實行“村財鄉管”。
臨汾地區汾西縣成立了縣人民政府會計管理處,向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集體和個體企業派駐會計,對人員少、業務量小的單位實行“聯合制”。洪洞縣在財政局下統壹設立委派會計,其業務檔案、職務晉升、工作調動、職稱評定、工資、獎金等福利待遇均由縣財政局管理。
太原市尖草坪區以行政事業單位和村(街)辦企業為重點,對財務收支小、會計業務小、人員編制小的單位實行“聯合制”,或由壹個會計機構負責幾個單位的會計事項。
現階段,山西省兩個地方也開始行動。壹個是陽泉市,制定頒布了《陽泉市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實施意見》,壹個是新洲區。在總結保德縣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忻州實際,決定於5月初1998在全區推行會計委派制。制定出臺了《信州區推行會計委派制的實施意見》和《信州區會計委派實施細則》,對會計人員的指導思想、方法步驟、機構設置、管理、使用、考核、獎懲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於是,全區地縣兩級的任命工作迅速展開。現階段,全省29個縣市已全部推開這項工作,試點工作效果越來越明顯,有的初步形成了較為系統的會計委派制運行模式。其中興縣、絳縣、洪洞等縣和新洲地區做得較好,特別是新洲地區,為了在組織結構上為聘任制提供保障,提出了在不增加職數、人員編制和財政支出的情況下設立會計局的方案,為各市縣會計管理機構的順利設立提供了很好的途徑。既解決了會計委派工作中迫切需要設立會計管理機構的問題,又符合當前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