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準則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規則和指南。根據其用人單位的業務性質,會計準則可分為營利性組織和非營利性組織。
其目的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建立會計處理,並使不同期間和不同科目之間的會計結果比較成為可能。
擴展數據:
基本準則規定了整個準則體系的宗旨、假設和前提、基本原則、會計要素及其確認和計量、會計報表的總體要求。會計準則體系的總體目標是規範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相關部門和管理層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是全社會對會計信息的基本標準。
同時,總則部分還明確了會計的基本假設,包括持續經營(說明該準則體系不包含破產清算會計準則)、會計主體、會計階段和貨幣計量。其中,由於《會計法》的限制,仍規定日歷年度為會計年度。
會計準則分為三個層次:基本準則、壹般準則和具體準則。基本準則包括獨立經營準則、經濟效益準則、規劃準則等。通用準則包括會計分期準則、會計科目準則等。具體準則包括會計、會計控制和會計分析準則。
通常我們所指的準則是會計準則,是關於價值的確認、計量和報告的準則。由於會計具有分配功能和信息功能,是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關系的基礎,因此會計準則不應包括財務管理和管理會計的規範。因此,這種觀點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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