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壹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體團拜和大型慰問、聯歡、聚餐等活動,商場、超市、賓館、酒店、企業等原則上不舉辦慶祝慶典、聯歡、年會、聚餐、演出等聚集性活動,更不得邀請中高風險地區來人參加。倡導“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請不辦”。建議市民少外出、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家庭私人聚會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老年人、兒童、孕婦及流感患者盡量不參加。
二、嚴格實行備案審批。活動承辦方原則上單次不得承辦50人以上的宴席、聚會,不得承辦本市外人員舉辦的宴席、聚會等活動。確需舉辦50人以上宴席、聚會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預案,提前壹周經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鎮指揮部審核同意後,報區指揮部備案,嚴把人員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關口,落實掃碼登記、佩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疫措施。區工信、市場監管、商務信息等部門負責通知各企業、酒店、賓館、商超等場所,其他易群體性聚集場所由其他業務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三、嚴格落實現場核驗。各鎮、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在接到備案信息3日內對活動承辦方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預案,以及疫情防控條件、防疫物資進行現場核驗,疫情防控方案和預案不具備可操作性、防控條件和防疫物資不達標的,不得承辦上述活動。
四、嚴格控制農村聚集性活動。各鎮要落實屬地責任,引導村民不擺席、少串門、少走動,切實做好常態化防控和健康監測等工作。村內的活動中心、老年公寓、民宿、農貿市場和宗教等公***場所,堅持管理責任到人,嚴禁紮堆聚集。加強農村大集防疫管理,禁止舉辦群眾性慶祝慶典、展銷促銷等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要嚴格控制,經鎮指揮部審核同意後,報區指揮部備案。
五、開展聯合督導和巡查。各鎮、區公安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信息中心將在區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統籌做好婚慶、聚會等活動的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職能部門依據職責加大巡查督導力度,依法查處未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承辦方,對拒不遵守規定、不配合監督檢查的,承辦活動不報備或不如實報備的,行業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濟南市濟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濟南市公安局濟陽區分局
濟南市濟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濟南市濟陽區商務信息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