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查工作
首先,詢問工作壹定要有重點。與定向查詢相比,銀行查詢費時費力。辦案人員既不能漫無目的地進行大範圍的查詢,也不能簡單地查詢初核對象的銀行賬戶。他們可以先進行初核對象、近親屬等關系密切人的詢問,再根據陳述反饋和案件具體走向隨時調整方向。
在摩拍中,如果需要查詢的人數較少,比如只有壹個查詢對象,辦案人員可以先找銀行工作人員查詢此人在銀行是否有賬戶,如果沒有賬戶,可以直接排除銀行,避免直接留下查詢通知導致下次空跑的發生。
在查詢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查詢快捷方式。壹般情況下,省會城市的人民銀行可以查詢本省公民在各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因此,如有必要,可以通過市監察機關出具的查詢程序直接到人民銀行,再根據開戶情況到相應銀行查詢對賬單,可以有的放矢,方便快捷。
2.查詢中的通信。在查詢過程中,壹定要與銀行工作人員保持聯系。壹方面,辦案人員要保留查詢銀行的聯系方式,隨時關註查詢進展;另壹方面,查詢通知書背面要留下辦案人員的聯系方式,便於銀行工作人員發現問題時或查詢後及時溝通告知。
3.查詢銀行的選擇。如果被采訪人本人或其家人在當地人脈廣、影響力大,或與銀行關系較深,為避免驚動,辦案人員可前往鄰近縣或市查詢。當不確定查詢對象在哪家銀行有賬戶時,可以選擇離戶籍、居住地、工作地最近的銀行或當地銀行進行查詢。
比如查詢對象在鄉鎮生活或工作過,鄉鎮壹般只有郵政儲蓄銀行或信用社。辦案人員可重點查詢其在上述銀行的開戶情況。有些詢價對象比較謹慎,可能會在鄰省當地銀行開戶。如果住在省轄市,辦案人員可以去鄰省查詢是否有戶口。
4.詢問相關信息和人員。查詢時,如果想了解被查詢對象的個人信息,可以從開戶行獲取開戶檔案,可以查到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在查詢涉及單位的案件時,要重點查詢單位會計或出納的個人賬戶,壹些單位的“小金庫”或不適宜錄入的存款可能就在他們手裏。
5.在查詢中凍結。查詢時如發現查詢對象銀行賬戶有大量余額,應及時請示上級是否凍結該賬戶。註意,凍結工作只能在立案監督後進行,辦案人員不能在初核階段采取限制初核對象財產流通的措施。
二、分析工作
從銀行取回對賬單後,應立即開始分析。
首先要對報表信息進行分類匯總。根據案件需要,辦案人員可以將查詢對象每個賬戶中的重要交易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在報表中充分掌握各類有效信息。比如以交易金額為標準,列出大額交易的時間、金額、交易機構、交易對手賬號、交易對手戶名、開戶行等。
至於“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為654.38+萬元、5萬元或者654.38+0萬元。或者不考慮金額,根據交易對手信息列出該賬戶與同壹交易對手的所有交易信息。或者作為標準,比如手續費,夥食補貼等。,列出同壹種類下的所有交易信息。或者以發生地為標準,列出發生在某壹地點的所有交易信息。這樣在尋找某種信息的時候,就可以壹目了然了。
其次,橫向列出對賬單匯總信息後,縱向尋找同壹對象賬戶之間或不同對象賬戶之間交易金額的聯系,找出同壹時間或相近時間的相同或相近金額,找出賬戶之間是否存在轉賬。有些資金可能會被轉移好幾次,但只要逐壹追查,就會找到資金的原始來源。
再次,除了交易金額,辦案人員還要從對賬單中挖掘出更多的信息。如果能通過交易,比如買房、買車、買保險等,看到贓款的去向。;通過繳納采暖費,可以聯動查詢對象的財產情況;可以通過評論了解查詢對象的支出方式,如“財付通”表示通過微信支付,“支付寶”表示通過支付寶軟件支付;通過交易發生的地點可以知道查詢對象的活動軌跡;
通過對手公司,可以通過其工商檔案獲取公司股東、出資等信息;通過每個關系密切的人的賬戶的同時消費記錄,可以推斷出查詢對象和關系密切的人的對等情況。
如果存入和提取的金額很少,賬戶中的錢可能會用於賄賂;不同賬戶同壹筆錢同時支取,可能是同壹個人操作的。這種現象多發生在村基層組織套取各種補貼和低保,辦案人員可以通過取款憑條進壹步核實。
最後,查看賬戶是否存在洗錢行為。如果壹個賬戶裏的錢經常快進快出,且日內交易多使用網銀交易,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限額,基本沒有余額,就可能涉及洗錢。
三、銀行對賬單與其他信息的結合。
正常情況下,單位的銀行對賬單反映了單位的全部經濟活動,辦案人員可以通過與單位的會計數據或其他證據進行比對,發現單位的財務問題。
1.將查詢到的銀行對賬單與公司保存的銀行對賬單進行比對,看公司保存的銀行對賬單是否是偽造、變造的。
2.將查詢到的銀行對賬單與公司的存款日記賬進行比對,驗證是否壹致。對於銀行對賬單上有但日記賬上沒有的收支,排除會計沒有及時記賬。可能是單位收入到賬後財務人員沒有記賬,或者把收入記為往來賬戶,從而挪用或貪汙了這筆錢。這種行為不能只通過天平比較就知道。
另外,這種情況也有可能是單位對外借戶口。對於日記賬中而銀行對賬單中沒有的收支,排除未清項目,可能說明涉案單位向辦案人員隱瞞了其他賬目。
3.將查詢到的銀行對賬單與會計、出納的個人賬戶進行比對,看是否存在財務人員挪用、貪汙,或者挪用公款私存利息等情況。
總之,辦案人員要有懷疑意識,及時發現異常,努力發揮銀行對賬單的最大作用,用好這壹重要證據。當然,如果單位有查詢平臺或銀行對賬單分析軟件,辦案人員可以充分利用科技成果開展相關工作,這樣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