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企業簡易註銷,是指對於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各類企業的分支機構,取得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完成債權債務清理的,在提交相關材料並按規定時間公示後,經有關部門批準,即可辦理公司註銷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騙取單純註銷登記要承擔什麽責任?
1,行政責任。企業在簡易註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登記機關可以依法進行註銷登記等處理,在恢復企業資格的同時,將該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並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等有關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2.民事責任。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自己相應的權利。
3.刑事責任。投資者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