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簡易註銷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也就是沒有開過發票,沒有報過稅,壹般是指只是拿到營業執照,沒有去稅務局報到過的企業。
2、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
第二、可簡易註銷類型:
1、有限責任公司;
2、非公司企業法人;
3、個人獨資企業;。
4、合夥企業
第三、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的基本程序
1、企業先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註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註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強制清算終結和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除外),公告期為45日;
2、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註銷公告》專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並簡要陳述理由;
3、公告期滿30日內,符合簡易註銷條件的企業向登記機關遞交簡易註銷登記申請材料;
4、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
第四、企業申請簡易註銷登記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3、《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4、營業執照正、副本。
擴展資料:
簡化註銷程序。多個試點地區規定,適用簡易註銷程序的企業不再進行清算組備案和登報公告。如浙江省、九江市、沈陽市規定,適用簡易註銷程序的企業不再進行清算組備案及登報公告,呼和浩特市規定,“無權債務企業的簡易註銷登記,不再進行登報公告”。
天津市規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決議註銷,在辦理註銷登記前不必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備案登記”
簡化申請材料。試點地區大多不再要求企業提交清算報告、清算組備案證明。如浙江省規定,“申請簡易註銷登記企業不再提交清算報告而直接以申請表格替代”,呼和浩特市規定,“未開業企業的簡易註銷登記,不再提交清算組備案證明、清算報告。”,九江市和沈陽市規定,申請簡易註銷登記企業不再提交清算報告及清算組備案證明。
創新簡易註銷的公告形式,縮短公告時間。普通註銷登記規定應登報公告45天,簡易註銷登記試點地區的方案中,都做了不同程度的簡化。天津市、呼和浩特市、浙江省都指出,適用簡易註銷程序的企業可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告。其他幾個地區也都選擇其他網絡系統進行公告,不再嚴格要求難度相對較大的登報公告。
此外,各地對於公示的時間要求大多有所縮短,如呼和浩特市規定公示期限設定為10個工作日,浙江省規定為10天,九江市規定為7個工作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註銷程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