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簡易註銷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可以辦理的壹種註銷方式。簡易註銷流程相比壹般註銷流程更簡單,省去了壹些程序。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明確規定簡單註銷是否可以多次申請。但根據現行規定和常規操作,同壹企業只能申請壹次簡易註銷。如果簡單註銷失敗,需要走壹般註銷流程。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註銷時應當提供真實合法的材料,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註銷手續。
企業申請簡易註銷登記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註銷申請書》,官網,工商部門,有樣表,可以如實填寫;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公司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時使用);
3.全體投資人承諾書(被終止強制清算的企業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終止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被終止破產程序的企業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終止破產程序的裁定);
4.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綜上所述,簡易註銷過程中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企業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進行判斷。此外,在簡單取消之前,企業需要了解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咨詢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2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在將對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