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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的轉包,分包和掛靠的區別

1.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後,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現場承包關系,受讓人成為承包合同的另壹方當事人的行為。

2.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壹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系,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掛靠”,即所謂“企業掛靠經營”,就建築業而言,是指壹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壹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經營行為的自然人)為掛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時並沒有直接將該行為定義為“掛靠”,而是表述為“借用”,即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施工,“掛靠”與“借用”實際上系同壹概念。

建築工程,為建設工程的壹部分,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活動等需要。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築”指有頂蓋、梁柱、墻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活動等需要,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附屬設施”指與房屋建築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指與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通信、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隨著建築工程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大型建築工程企業間並購整合與資本運作日趨頻繁,國內優秀的建築工程生產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產業發展環境和產品購買者的深入研究。正因為如此,壹大批國內優秀的建築工程品牌迅速崛起,逐漸成為建築工程行業中的翹楚!

(資料來源:建築工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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