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機構和檢驗機構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的技術職稱,熟悉建築衛生陶瓷或配件生產工藝,有較豐富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檢測技術,質量意識強,有壹定的組織能力,能堅持原則,熟悉與本廠產品有關的各項標準和質量法規。
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初級以上技術職稱,思想好,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建築衛生陶瓷或配件生產理論知識和檢驗技術,熟悉有關標準和規章制度,堅持原則,認真負責。
檢驗員具有高中(或相當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思想好,熟悉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檢驗方法,經專門訓練、考核,取得上壹級質檢機構頒發的操作合格證。
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要相對穩定,其負責人的任免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建築衛生陶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國家建陶質檢中心)備案。業務骨幹的調動要征得質量管理機構或檢驗機構負責人的同意。第九條 質量管理機構負責質量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工作,包括根據產品的內控質量標準,對生產工藝過程的各項工序進行管理和監督。應用數理統計等科學方法分析研究和掌握產品質量變化規律,不斷提高預見性和防範能力,使生產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制訂質量責任制及考核辦法,評價各車間工序的產品質量。第十條 質量檢驗機構負責原材料,各工序質量和產品出廠的檢驗,制止不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進廠和工序不良品的使用,杜絕不合格品出廠。負責提供質量數據。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有權越級匯報質量情況。第十壹條 企業領導對檢驗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的工作要給予支持。對有貢獻人員和集體要給予表彰和獎勵。不得無理幹預檢驗室的職權,更不能借故打擊報復,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第三章 質量管理制度第十二條 企業要結合實際情況,制訂質量管理實施細則、質量責任制、生產流程控制圖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技術標準。建立質量事故分析報告制度,質量獎懲制度、質量檔案、資料、報表管理制度及質量檢驗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包括抽查對比制度,檢測儀器設備維護使用,校驗制度,樣品保管制度等)。第十三條 產品對比監督檢驗和抽查對比制度。
(壹)建築衛生陶瓷重點生產企業要按照《建築衛生陶瓷產品質量對比監督檢驗管理辦法》的要求,定期向國家建陶質檢中心寄送樣品,進行對比試驗,同時接受國家建陶質檢中心的監督。以便不斷提高企業檢驗水平和產品質量。
(二)企業為了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復演性,對各檢驗崗位要組織定期的密碼抽查和操作考核並做好考核記錄。
抽查次數
生產控制崗位:每人每季壹次
化學分析崗位:每人每季壹次
物理檢驗崗位:每人每季壹次
外觀、尺寸檢驗崗位:每人每季壹次
同崗位的對比檢驗每月應進行壹次。
(三)各生產企業對原材料及生產過程中半成品的各種試驗、檢驗,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定的方法進行。
(四)檢驗允許誤差
檢驗項目
產品名稱
同壹檢驗室
(±%)不大於 不同檢察室
(±%)不大於 誤差類別
吸水率
陶瓷磚4.56.0
相
對
誤
差
衛生瓷6.08.0彎曲強度陶瓷磚10.016.0(不同試樣)進水流量高、低水箱配件8.010.0進水壓力高、低水箱配件8.010.0排水流量高、低水箱配件8.010.0
規格尺寸
陶瓷磚(厚)2.0(5.0)3.0(6.0)衛生瓷(孔)5.0(7.0)7.0(9.0)高、低水箱配件2.03.0 變形 陶瓷磚0.02mm0.03mm
絕對誤差釉面白度釉面內墻磚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