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3月1日-3月8日每天的9:00-16:00。
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3月1日-3月8日每天的9:00-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3月1日9:00-3月9日12:00。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聯系,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政策
中***連雲港市委黨校:0518-81088813;
中***連雲港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0518-85804245;
連雲港市科學技術局:0518-85802969;
連雲港市司法局:0518-85310112、0518-85800356;
連雲港市財政局:0518-85521540;
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8-85851631;
連雲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0518-85521201;
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0518-85521732;
連雲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518-85527162;
連雲港市城市管理局:0518-85501629;
連雲港市交通運輸局:0518-85817224;
連雲港市水利局:0518-80826034;
連雲港市民政局:0518-85573880;
連雲港市農業農村局:0518-86090559;
連雲港市商務局:0518-85825767;
連雲港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0518-85681857;
連雲港市退役軍人事務局:0518-85862509;
連雲港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0518-85868017;
連雲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518-85681160;
連雲港市體育局:0518-85817650;
連雲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0518-85815066;
連雲港市婦女聯合會:0518-80567002;
連雲港市信訪局:0518-85804653;
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0518-85520678;
連雲港市廣播電視臺:0518-85452060;
連雲港市雲臺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0518-85720076;
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範區(連雲港徐圩新區)管理委員會:0518-82252058。
技術服務咨詢:0518-85826670(受理涉及網報系統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見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網站繳納報名費10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連雲港市人事考試中心(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19-5號2區210室)辦理減免手續,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後,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連雲港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518-85826670。
(四)報名註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
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進壹步咨詢確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
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對存在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3月10日9:00-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每人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
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後,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統壹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註。
6.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3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
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歷,並保證聘用後可全職在崗工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將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別。
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考試
(壹)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部分崗位加試技能測試。
筆試、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組織。
技能測試原則上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組織(詳見《崗位表》)。
(二)統壹筆試
1.筆試科目
各崗位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根據崗位類別分別確定,其中:“其他類(專業技術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各招聘崗位的類別詳見《崗位表》中“崗位類別”。
筆試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公***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我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4月1日9:00-11:30。
筆試地點:連雲港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的50%。
5.筆試成績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報名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1.筆試閱卷結束後,無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範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壹並參加);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5:1範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壹並參加)。
2.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範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後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如有復審不通過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壹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被取消面試(技能測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網站公布(具體網址詳見附件4)。
(四)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詳見《崗位表》),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技能測試總分的60%。
技能測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於技能測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由組織技能測試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在其網站公布。
(五)面試
1.無技能測試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有技能測試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折合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範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壹並參加)。
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及排名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後不再遞補。
2.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無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有技能測試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
考察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六、公示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並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備案後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1.連雲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5812586。
2.中***連雲港市委組織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舉報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18-85812083。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0518-85803481。
舉報信箱:lygrc@163.com。
中***連雲港市委組織部
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連雲港市2023年市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xls
2.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3.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公***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x
4.連雲港市2023年市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網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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