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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進壹步強化建築工人實名制

江蘇省住建廳近日發布《關於進壹步強化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實名制管理是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基礎性工作。為進壹步加強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數據歸集、數據應用等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實名制管理工作在根治欠薪、市場行為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等領域的拓展應用,現就進壹步強化實名制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切實加強項目管理人員的錄入和考勤

江蘇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場基礎設施項目實名制管理工作監管力度,拓展實名制人員信息錄入的範圍。自2021年4月1日起,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監理單位、勞務企業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納入實名制管理範圍,包括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管理人員(含八大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員、監理單位管理人員等相關基本信息(包括相關持證上崗人員的證書類別、證書編號、有效期等);應及時修改完善建築工人的技能等級、聯系方式、銀行賬號等信息,對於臨時聘用人員也應納入實名制管理之中,做到應錄盡錄、準確無誤,相關信息完善、錄入工作務必於2021年5月1日前完成。

江蘇全省房屋建築和市場基礎設施項目要嚴格按照實名制管理要求,實行每日考勤,考勤記錄將作為各地對建築市場行為監管以及核實管理人員是否履職的重要依據,其中項目經理以及總監每月考勤記錄不得低於70%。對於未按要求執行的項目,省廳將納入預警項目清單,逾期未改正的將予以通報、處罰並扣除項目和企業對應的信用分。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本地建築市場執法人員信息壹並錄入,方便執法和監管人員對項目實名制管理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執法監督數據壹並納入實名制管理之中。

二、嚴格執行統壹規範的實名制管理數據標準

江蘇全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是統壹標準數據的信息管理平臺,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必須以省級制定的統壹標準數據,通過縣、市平臺向省級平臺實時傳傳輸數據。對於實施智慧工程建設的項目,在實名制管理終端必須加強數據的融通性,按照“四項制度”要求,保證數據實時、準確傳輸至縣、市、省級實名制管理平臺。各地應認真核對並及時調整實名制管理平臺中工程建設項目的狀況(包括在建、停工、竣工等施工狀態),確保真實反映工程建設的現狀,省廳將於2021年5月1日起,通過全省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對上述情況進行系統內排查、核查。

三、強化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監督管理

各地要按照3個“百分百”的要求,即實名制考勤率100%、工資專戶開戶率100%,總包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率100%,強化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督管理,要嚴格落實“四項制度”,重點檢查總包單位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考勤等制度落實,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改正。對於代發工資數據無法實現與省、市實名制平臺對接或者不能準確反饋工資發放數據的銀行,應停止其在當地開設工資專用賬戶資格。嚴禁總包單位直接將農民工工資委托分包企業和勞務企業代發,嚴禁將工資直接發給班組長,工資必須經農民工本人確認後,通過銀行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本人銀行卡。

對於不能真實反映工程項目的實時狀態,弄虛作假,擅自變更工程狀況,逃避監管的建設項目(含已實施智慧工地建設的項目)和企業,壹經查實,嚴格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給予全省通報,扣除項目和企業相應信用分,並處以限制企業承接新工程,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四、推進實名制管理信息數據的***享和應用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當地人社、信訪、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快實名制管理平臺與勞動監察、信訪、公安、質檢、安監、教育培訓等系統的對接,積極推動實名制管理數據***享。省廳今年將推進與勞動監察部門實施“壹案雙查”機制,與信訪部門開展投訴案件信息對接,與公安部門實現人員信息比對、確認,推進安全教育、人員資質資格等信息***享。各地要進壹步加強實名制管理數據的應用,探索將實名制管理情況與企業信用等級、招投標、資質升級、市場行為監管等掛鉤,不斷拓展數據的應用範圍。

來源:江蘇住建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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