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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電子煙管理辦法十五大要點:調味禁令或致大量關店,利好出口

3月12日消息,想必從事電子煙行業的各位都在昨天知道了兩大重要新聞,我們簡單總結壹下。

第壹大: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開始征求意見,到3月17日結束,有6天時間可以反饋意見。

第二大: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包括總則、生產與質量管理、銷售管理、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監督檢查、附則,***六章四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電子煙生產、銷售、運輸、進出口和監督管理等活動做出了規定。

管理辦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國家煙草專賣局對此發布了官方解讀:

壹是明確電子煙定義和監管對象;

二是對電子煙生產、批發和零售主體實行許可證管理,電子煙許可證管理不新設行政許可種類,僅在煙草專賣生產、批發和零售許可證的許可範圍中增加相應條目;

三是對電子煙銷售實行渠道管理,建立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規範電子煙銷售方式;

四是對電子煙產品質量進行全程管理,建立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和跟蹤追溯機制;

五是對電子煙運輸和進出口依法實施監管。

藍洞仔細研讀了兩大文件,將其中提到的細節部分為大家做壹個重點標註和說明。

為方便大家清晰理解監管核心,我們總結了十五大要點,最後還有對電子煙從業者的建議。

特別說明,因為時間關系,以及信息理解問題,可能存在錯誤解讀,如有偏差,以主管部門說法為準。

解讀壹:5月1日後只能銷售煙草口味電子煙產品

本次政策發布最大的影響在於對煙草之外口味的禁止:

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

這句標準對應管理辦法的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根據目前的信息可以看出,以後國內銷售的電子煙產品將只有煙草口味,調味電子煙將被禁止。

美國FDA在兩年前出臺電子煙禁令時,保留了煙草和薄荷醇口味,其他調味產品也被要求下架。

對比來看,本次國內的電子煙監管比美國監管還要嚴格。

解讀二:開放式註油電子煙與自動售煙機被禁止

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銷售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上次國標征求意見稿有提到開放式電子煙問題,但不甚明確,本次細則直接規定禁止銷售開放式,包括可註油的大煙霧和小型設備。

出臺這點規定,可能和近期國內密集的大麻電子煙出現有關系,缺乏有效管控,可任意添加霧化物,的確是個問題。

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等自助售賣方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電子煙產品。

這條屬於以前就確定禁止的,本次保留,國內幾家廠商也都在上次文件出臺後或停止經營或轉型。

解讀三:禁止舉辦各種形式推介電子煙展會、論壇、博覽會

根據管理細則第二十壹條,電子煙廣告的監督管理適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關於煙草廣告的規定。

同時,禁止舉辦各種形式推介電子煙產品的展會、論壇、博覽會等。

上壹版本對此類展會沒有明確規定,此次細則最終版明確對此進行了規定,將影響行業內幾家展會主辦方。

解讀四:電子煙企業上市要經煙草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管理辦法第八條顯示,設立電子煙生產企業(含產品生產、代加工、品牌持有企業等)、霧化物生產企業和電子煙用煙堿生產企業等,應當報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立項。

前款規定的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當報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也就是說,電子煙各大企業,不管妳是代工廠,還是品牌商,以後要上市的話,必須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方可以提交上市申請,沒有規定上市地點,只要是上市都需要批準。

這意味著國內主體電子煙企業將很難再有上市企業,對目前已經上市的電子煙企業,相關規定沒有明確說明,不過,我們預計可能面臨退市,或者采取資產置換的方式,比如將海外資產替換國內資產上市,以達到規避監管風險。

解讀五:零售店不得排他性經營電子煙產品

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依法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等應當通過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將電子煙產品銷售給電子煙批發企業。

電子煙批發企業不得向不具備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電子煙產品。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具備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資格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電子煙批發企業購進電子煙產品,並不得排他性經營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

我們認為,這對目前電子煙的專賣店體系是致命打擊,生效以後專賣店將不能只銷售壹種電子煙產品,從而變身為多種電子煙產品的集合店經營模式。

這在另壹方面也可以防止壟斷和特權。

解讀六:僅用於出口電產品符合出口國法律法規和標準即可

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和三十三條規定了出口電子煙的相關事項。

第三十二條,專供出口的電子煙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要求。

第三十三條,不在中國境內銷售、僅用於出口的電子煙產品,應當符合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應當符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相關要求。

藍洞解讀認為,監管生效後,利好電子煙海外出口,只需要符合目的地國家或地區要求即可,沒有相關要求的,參照我國相關標準即可。

這裏我們認為是產品符合相關標準,而不是對煙彈口味進行限制。

解讀七:非經營交易平臺流通電子煙屬於違法

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本辦法規定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以外的信息網絡銷售電子煙產品、霧化物和電子煙用煙堿等。

藍洞解讀認為,所有電子煙的流通必須經過交易管理平臺,其他渠道均為非法,也就是說,微商等點對點信息網絡銷售也將被禁止。

微商盛行的根本原因是產品出貨混亂,無序流通,造成市場上魚龍混雜局面,而且通配、假貨的流通也加劇了監管部門對產品質量的擔憂。

解讀八:民營企業確定無緣電子煙批發牌照

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應當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變更許可範圍後方可從事電子煙產品批發業務。

這裏並沒有新申請批發許可證,而是變更範圍,言下之意是只對擁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企業開放,不存在申請壹說。

這也徹底堵死了民營企業申請批發許可證的路,這將對壹號機、天音控股和翰林匯等目前的電子煙國代產生重大影響。

解讀九:電子煙零售許可證需符合零售點合理布局要求

對於眾多店主關心的零售許可證問題,第十八條規定,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應當依法向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或者變更許可範圍。

其中,最主要的條件是符合當地電子煙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這點就看各地區煙草主管部門的具體情況了,到底是和煙草店布局相比,還是和電子煙店布局相比,地方具有靈活裁量權。

此外,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

如果在上述地點的電子煙店,盡快向當地主管部門咨詢。

解讀十:電子煙寄遞和攜帶實行限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規定,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的運輸,應當接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

寄遞、異地攜帶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實行限量管理,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我們查閱了相關煙草規定,如果電子煙參照煙草管理,以後郵運電子煙產品在數量上壹定會有壹個範疇,不會像以往那樣無任何限制大批量郵寄,這也意味著微商形式大概率將不復存在。

可能有人會以為將大批量的產品分批發出便可以繞過規定,然而,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郵電部關於恢復煙草及其制品郵寄業務的通知規定》中的規定:用戶郵寄煙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壹件,不準多件郵寄。郵電部門要加強收寄驗視,防止壹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並嚴格郵件封裝,確保運遞安全。

這表明,分批多次郵寄的做法並不是合法合規的操作方式,大概率會被勸退,甚至會受到處罰。

解讀十壹:固態電子煙也適用於電子煙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規定,加熱卷煙納入卷煙管理。其他新型煙草制品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這裏的加熱卷煙指的是加熱不燃燒類產品,參照卷煙相關規定管理,其他新型煙草制品,我們理解為加熱不燃燒類非煙產品,也就是固態電子煙,也適用於電子煙管理辦法。

解讀十二:零尼和草本是沒了還是不在本法監管?

國標和電子煙管理辦法最大的壹個不確定理解是對零尼古丁和草本霧化類產品的監管。

電子煙國標裏提到,霧化物應含有煙堿。

霧化物的定義是,可被電子裝置全部或部分霧化為可吸入氣溶膠的混合物及輔助物質。

按照這個定義,零尼和草本霧化也屬於霧化物,但這兩類產品不含有煙堿,到底該如何解讀呢?

認為零尼和草本霧化沒了的人認為,這類不含有煙堿的產品就不能生產,主要依據是「霧化物應含有煙堿」,如果沒有,那就不能生產。

認為零尼和草本霧化不受本法監管的人認為,只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才是監管對象,不含尼古丁,不符合本法監管。

國標對電子煙的定義是,用於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送系統。

電子煙煙具是指將煙液等通過霧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裝置。

如今的零尼和草本霧化使用的加熱器具和電子煙壹致,器具這塊卻又納入了電子煙監管辦法,所以,這方面也存在沖突。

所以,以後這類產品不能使用與電子煙有關的字眼。

藍洞采訪了兩家品牌CEO,均認為零尼和草本霧化沒了,依據是「霧化物應含有煙堿」。

煙草專家李有強對藍洞表示,他偏向於理解上述兩類產品不在電子煙監管辦法監管之列。

藍洞偏向於李有強的觀點,即認為,上述兩類產品由於不含尼古丁,不屬於電子煙監管辦法監管範疇。

最終以主管部門解釋為準。

解讀十三:電子煙配額制來了嗎?

對於電子煙的配額說法,壹直成為江湖傳播的熱點話題,本次電子煙監管辦法有沒有提到相關信息呢?

我們來看第十二條: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和電子煙用煙堿生產企業等所用的煙葉(包括再造煙葉和煙梗)、復烤煙葉、煙絲等煙草專賣品應當從有煙葉、復烤煙葉、煙絲等經營權的煙草企業購進,不得非法購進煙葉、復烤煙葉、煙絲等煙草專賣品以及煙草廢棄物。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煙葉、復烤煙葉、煙絲等煙草專賣品的購銷計劃。

李有強認為,加紅部分可能意味著會有配額制的意思,比如每年多少產能購銷,分給電子煙多少,國務院主管部門進行全盤考慮。

解讀第十四:新增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新的監管辦法第三十四條提到,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本辦法的案件,並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生產、銷售偽劣電子煙產品、霧化物和電子煙用煙堿等及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走私等行為。

這裏新增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我們解讀為對原創產品的保護加強。

解讀十五:禁掉煙草口味對各意味著什麽

兩大文件壹發布,從業者主要關註度都集中在只能銷售煙草口味問題上,以及5月1日施行後是否還有過渡期銷售庫存兩大話題。

只能銷售煙草口味,對電子煙企業影響有多大?

藍洞采訪了幾位不願具名的電子煙品牌CEO,停止調味煙彈後,預計對現有出貨有50%到70%的影響,也就是目前調味出貨占比非常大。

藍洞采訪了幾位電子煙店主,日常對外銷售的煙彈裏,幾乎很少賣出煙草口味煙彈,可以說是調味產品銷售占比在90%以上。

如果5月1日以後,只能銷售煙草口味電子煙,可能意味著電子煙店只能關門,將無法支撐現在的用戶需求。

藍洞在壹家店鋪壹個月的銷量看到,排名第壹的是西瓜,銷量為5616顆,第二是綠豆,第三是薄荷,煙草僅排在第27位,銷量僅為990顆。

由此可見,只能銷售煙草口味電子煙,對電子煙店的影響極大。

與店主普遍悲觀的情緒不同,電子煙品牌的情緒要相當樂觀壹些。

壹位CEO表示,相比不確定的監管政策,如今監管完全確定,總是好消息,也可以盡早制定各種規劃,總比摸著石頭過河強。

另壹位CEO表示,雖然只能賣煙草口味電子煙,但目前看售賣渠道可能會打開,比如會進入到全行業的店鋪,這比以前自己的渠道要多太多了。

但另壹位CEO表示,以後所有的電子煙店都是煙草口味,考驗企業的研發實力了,在無法選擇其他口味的時候,也許消費者會被迫轉向研究煙草口味。

兩家HNB非煙企業對藍洞表示,目前主要售賣還是煙草口味,監管新規影響不大,另壹家表示,可能會停掉薄荷、藍莓和玫瑰等產品,具體還需要再溝通。

藍洞建議:囤貨要量力而行,堅持辦下證件

從5月1日起,電子煙管理辦法將施行,也就是過渡期結束了,可以預見的是,電子煙國標也將在5月1日之前生效,各種許可證也將在5月1日前落定,合規的產品從5月1日起開始流通。

反過來的意思就是,現在大概率還只剩下50天時間,需要各位店主好好思考自己的庫存了,以及要不要繼續幹。

對於貨品方面,我們建議量力而為,不要梭哈,不要all in去囤貨,做好風險管理和自身能力判斷,可以稍微囤壹點,但務必要在5月1日之前清掉,否則就可能屬於非法經營。

對於是否還要繼續開店,這段時間都會是各家面臨房租續約的關鍵時刻,要不要續租,要不要繼續賣電子煙,我們建議各位頂住,如果不是不可抗力原因無法經營,壹定要等到新規生效後,並且申請電子煙零售許可。

再虧壹年能咋的,前面不都虧三年了。

除非是因為布局問題不讓經營了,這沒轍,但現在已經挖井到9999米了,還差1米就到許可證了,可不能半途而廢。

再說,萬壹電子煙的用戶非常理解妳們,不能選調味電子煙了,那就體諒大家選擇煙草口味,這都說不壹定,現在這些電子煙用戶可善解人意了,而且,他們會越來越明白,不吸入焦油,吸啥口味都行。

風風雨雨已三年,再來壹年能咋的。

壹定要比藍洞關門晚,這樣妳們就有足夠的自信嘲笑:看,藍洞先關門了。

但我們堅定了會繼續與行業和妳們前行,不要擔心我們。

我們也建議各位放平心態,擁抱變化,擁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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