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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操作消除後幾天顯示正常。

異常操作消除後五天顯示正常。根據《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規定,根據本辦法第六條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補齊未報告年度的年度報告並予以公示後,可以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去除決定。

第十二條根據本辦法第七條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履行公示義務後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除名決定。

第十三條根據本辦法第八條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更正其公布的信息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除名決定。

第十四條根據本辦法第九條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企業提出可以通過註冊住所或者經營場所重新取得聯系並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除名決定。

法律依據

《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根據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補齊未報告年度的年度報告並予以公示後,可以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去除決定。

《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已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除決定。

《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依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去除決定。

《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企業提出可以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重新取得聯系並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去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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