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及換單費、THC費等給我司,由我司代客戶到所屬船公司換取進口提貨單。
二、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壹式壹份、報關、報檢委托書各壹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制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制的提供無木制包包裝。
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
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打印稅單後,客戶需在15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 壹、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註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自理報檢登記證書。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托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壹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客戶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壹份。
2.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客戶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如熏蒸產品是木制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後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後,及時到海關打印退稅核銷聯。
七、出口通關結束。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在進出口貿易的實際業務中,絕大多數是賣方負責出口貨物報關,買方負責進口貨物報關。即絕大多數的貿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國家的海關打交道。下面是關於我國的基本報關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