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註冊申請加入國家質檢總局允許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國家和地區名單(令號質檢總局《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檢疫辦法》118)。
申請流程:
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符合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相關要求,並達到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同等要求,經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後,向國家質檢總局推薦。推薦的材料應包括:
(1)企業信息:企業名稱、地址、正式批準文號;
(2)註冊產品信息:註冊產品名稱、主要原料及用途等。;
(3)官方證明:證明被推薦企業已經主管部門批準,其產品允許在出口國家或地區自由銷售。
國家質檢總局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查。
審查合格後,經與輸出國家或地區主管部門協商,國家質檢總局將派專家赴輸出國家或地區審查其飼料安全監管體系,並對申請註冊的企業進行抽查。其他符合要求且未經抽查的推薦企業,在國家質檢總局官方網站上予以登記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