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年報企業控股情況;
2、報告期內企業股份變動情況,包括股東結構、控股情況;
3、填寫被投資單位名稱信息、控股比例。
經濟普查的數據分析:
1、數據收集:收集企業的基本信息、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活動等數據;
2、數據整理:對收集到的數據進行分類、匯總、編碼和錄入,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3、數據處理:運用統計學方法和計算機技術對數據進行處理,包括數據清洗、數據轉換等;
4、數據分析:對處理後的數據進行分析,識別數據中的模式、趨勢和異常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
5、報告編制:根據數據分析的結果編制經濟普查報告,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市場情況。
綜上所述,在進行經濟普查企業控股情況填寫時,應詳細填報年度企業控股狀況,包括報告期內的股份變動、股東結構變化以及控股情況,並準確填寫被投資單位的名稱及其控股比例,以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
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第十壹條
政府部門和企業分別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