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堅持先登記後住宿的基本原則;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登記時,接待人員必須認真核對並填寫《住宿登記表》和《臨時住宿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嚴格執行公安部門關於客人住宿登記驗證的規定,堅持“壹客壹登記”、“誰入住誰登記”;身份證、護照、簽證必須齊全有效,證件必須仔細辨認;發現過期者,不準辦理入住手續。如發現調查人員、非法移民、非法居留人員,應穩住當事人,並在保衛部門配合下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實行“誰值班,誰負責;誰值班,誰負責”接待人員有責任保證所填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在填寫登記表時,要求字跡清晰、內容準確、項目齊全、規格齊全;登記表必須自查,是否有錯漏,發現錯誤及時更正。
第三,每天檢查值班客人的登記情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管理。如有遺漏或不規範,及時與客人聯系,補足信息,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在登記核實過程中,如遇接待人員無法辦理的特殊情況,必須逐級上報,不得擅自辦理或填寫虛假內容。登記核實有問題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四、核對證件做六項核對:核對證件上的照片是否與住宿人壹致;檢查證件上的姓名是否與登記表壹致;查性別,出生日期;檢查證書編號;外賓檢查本次入境邊防的入境驗訖印章、口岸、日期;核對國籍、簽證類型、有效期是否壹致;
5.外賓臨時登記註意事項:證件種類、證件號碼、簽證(註)種類、簽發地點、入境口岸、停留期限、目的地、接待單位;6.將填寫完畢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按相關要求分類裝訂,由專人妥善保管,並按要求將《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中的住宿人員信息實時錄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統,經專人核對後將數據傳輸至公安機關;
酒店(在中國也稱為旅館、酒店、客棧、招待所、出差、客棧、酒店,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也稱為酒店)基本上被定義為提供安全舒適的空間供使用者短暫休息或睡眠的商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