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如下:
第壹 營業執照是確認經營者市場主體資格的唯壹證明文件,擁有執照才能進行市場經營活動。
第二 法律依據
《個提工商戶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 根據法律來說,不經登記的,沒有領取執照的就是非法開展經營活動了。
第四 建議盡快去領取執照,進行合法經營。
沒有營業執照被查到後會被罰款。
壹、《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
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的,則適用該條例。
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和《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對企業
和經營單位未經核準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三、《中華人民***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經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如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本條例。
四、《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以個人獨資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登記機關責令停止經營活動,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如以個人獨資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本條例。
五、《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有關規定: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
記頒發營業執照擅自開業的,屬非法經營,應予取締,沒收非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以個體工商戶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