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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樂破產重整進度

2022年2月17日,湖北凱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荊州中院”)通知,債權人湖北鑫輕塑化有限公司沙市分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向荊州中院提出對公司進行破產重整。詳見公司於2022年2月19日披露的《關於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20)。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破產重整等事項》的相關規定,現將公司重整及預重整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壹、預重整事項的進展情況

2022年3月14日,公司收到荊州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2)鄂10破申1號之壹],荊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啟動限期為6個月的預重整工作。詳見公司於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關於公司進入預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25)。

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荊州中院送達的指定預重整臨時管理人的《決定書》[(2022)鄂10破申1號之四],指定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與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聯合作為湖北凱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臨時管理人,組織開展預重整指導工作。詳見公司於2022年4月14日披露的《關於收到法院指定臨時管理人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34)。

2022年4月19日,公司發布關於預重整債權申報的通知,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的《關於預重整債權申報的通知》(公告編號:2022-037)。

2022年4月20日,公司發布補充公告,對預重整管理模式、臨時管理人聯系方式、信息披露責任人有關情況進行了補充。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的《補充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38)。

2022年5月20日,公司發布關於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公告,參照相關法律規定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的《關於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51)。

2022年6月25日,公司發布關於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進展的公告,在荊州中院的監督和見證下,臨時管理人組織召開了湖北凱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資人評選會議,經評選確定中科控股集團資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控股”)為中選投資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平安”)為備選投資人。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的《關於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62)。

2022年7月5日,公司發布關於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進展的公告,臨時管理人就重整投資協議的具體事項與中科控股進行了磋商,但未就重整投資協議的具體內容與中科控股達成協議,中科控股來函終止本次投資事宜。臨時管理人決定與招商平安就重整投資協議的具體事項進行磋商。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的《關於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63)。

2022年9月7日,公司收到荊州中院送達的《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書》[(2022)鄂10破申1號之五],荊州中院根據公司臨時管理人申請,決定對湖北凱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期限延期壹個半月,即自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29日止。詳見公司於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0日分別披露的《關於公司收到法院延長預重整期限公告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80)、《更正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81)。

2022年10月1日,公司發布召開預重整第壹次債權人會議通知,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的《關於召開預重整第壹次債權人會議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90)。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發布預重整第壹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詳見公司於同日披露的《關於公司預重整第壹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101)。

2022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荊州中院送達的《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書》[(2022)鄂10破申1號之七],荊州中院根據公司及臨時管理人申請,決定對公司預重整期限延期兩個月,即自2022年10月3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詳見公司於10月28日披露的《關於公司收到法院延長預重整期限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1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積極協助臨時管理人有序推進預重整階段的相關工作,同時將密切關註相關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風險提示

(壹)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等待證券監督部門對公司進入重整程序的審查意見,公司是否正式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無論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的風險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並順利實施重整計劃,將有利於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鑒於上述事項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註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體發布的公告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註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湖北凱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二年十壹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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